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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龙泉市2023年浙江省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的公示

发布机构:龙泉市 时间:2024-03-01 09:36: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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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保护和提高农民生产水稻良种积极性,稳定水稻生产种源,确保我省水稻生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 关于切实抓好2023 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文件精神,在龙泉市区域内进行杂交水稻制种,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奖励,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

由种子生产企业提供农户实际投售订单良种数量,并经种子生产所在乡镇、街道按规范程序组织申报,对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申报面积投售订单良种数量等通过调查、核实、公示、统计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结算,全市符合2023年浙江省订单良种奖励的制种户有11户,制种面积1538.66亩,种子收购数量166527.8公斤,拨付奖励资金329395.6元。订单良种奖励资金通过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社保卡(个人部分)直接发放,其它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到经营主体。

现将各杂交水稻制种户的品种、生产面积、投售数量、拟奖励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7日前向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农作物与种子服务站或龙泉市财政局农业科反映。

联系人:金海元     胡莉丽

联系电话:645657、  620458 

附件:2023年浙江省订单水稻良种资金发放表(龙泉市).xlsx

2024年3月1日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7752189  邮编:3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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