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制砂行业管理,整治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行为,严格保护砂石资源与生态环境,防范各类涉及砂石资源违法行为的滋生,促进机制砂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机制砂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关于促进我省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76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4个单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护生态规范机制砂行业发展的意见》(丽自然资发〔2021〕22号)及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22〕72号)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反馈至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联系人:吴孔其,联系电话:0578-7262251。
附件1:龙泉市机制砂行业独立类砂石加工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龙泉市机制砂行业独立类砂石加工企业综合评价标准.docx
龙泉市经济商务局
2023年3月21日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4/24/art_1229597558_4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