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龙泉市2022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经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自2022年6月7日至6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据实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逾期不予受理。电话:0578-7123271。
请申请人在公示期结束一周后到龙泉市华楼街399号(教育局办公大楼)517室领取本人“一证一表”。“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
龙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