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龙泉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有关专家和部门论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和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附件龙泉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定稿).docx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泉市气象局
201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