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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林建〔2026〕2号龙泉市林业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点击数:

龙泉市林业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8号建议的

答     复

 

李朝东等7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后林地生态修复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市森林生态修复政策、改进疫木除治后林地管护工作、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单位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财政局、科技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建议林业部门组织排摸疫木砍伐后形成的林窗、迹地,编制全市疫木除治后林地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明确不同区域修复目标、时序、技术标准和树种配置,形成“一区一策”修复策略。

我局已组织排摸疫木砍伐后形成的林窗、迹地,完成了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第一期)建设,成功申报了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第二期),在2026年-2028年实施;同时积极谋划申报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综合项目(2027-2029年),根据疫木除治后林地退化受损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森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提升和改善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

 

2

建议财政部门设立疫木除治后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整合国土绿化、林相改造、油茶保供、乡村振兴等资金,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对开展修复的企业、合作社、林农给予奖补。

已与财政部门对接,由于我市财政资金有限,市本级资金紧张,下步我局将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开展疫木处治后林地生态修复。

 

3

建议科技、林业部门支持开展疫木除治迹地生态修复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推广,组织专家团队研究推广近自然修复、混交林营建、土壤改良等技术模式,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林农的培训。

已积极与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科所开展技术合作,成功申报了中央推广项目《国审木荷种子园良种多场景应用高效栽培示范项目》和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珍贵树种高效栽培示范与推广项目》,我局将通过项目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邀请专家开展营林技术培训,通过开展培训和示范展示等形式,向农民和相关从业者传授先进种植、抚育管理技术等相关知识,提升林农生态修复技术水平。

4

建议明确修复后林地的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经费和人员,纳入森林资源日常监测体系,建立成效评估机制,定期监测相关指标,动态优化管护措施。

根据《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谁受益、谁管护”的要求,我局在开展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和丽水市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龙泉市)时已要求验收后签订《林木移交管护协议书》,明确管护责任。同时,各林业工作站持续强化巡护监管,定期开展监测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侵占破坏林地、林木的行为。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林业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季景勇,联系电话:13587193608。

 

 

龙泉市林业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