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200265629X8/2026-10104056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城北乡 | 成文日期: | 2026-08-24 |
| 文号: | 城政〔2026〕1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99S-2026-0001 |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规定,现对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乡对2025年12月底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4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但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未列入《城北乡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已经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但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件编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 |
1 | 《城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北乡村级“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城政〔2022〕28号 | KLQD99S-2022-0001 |
2 | 《关于废止城政〔2021〕51号文件的通知》 | 城政〔2022〕34号 | KLQD99S-2022-0002 |
3 | 《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城政〔2023〕40号 | KLQD99S-2023-0001 |
4 | 《龙泉市城北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二级联动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机制的通知》 | 城政〔2024〕27号 | KLQD99S-2024-0001 |
附件2:
拟修改但保留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件编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 |
1 | 无 |
附件3: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名称 | 文件编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号 |
1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