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20026562308/2025-101040564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30 |
| 文号: | 龙教〔2025〕9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04-2025-0002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 372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11月30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定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未列入《龙泉市教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本通知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龙泉市教育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龙泉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