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科研机构):
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龙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25〕17号)《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办发〔2025〕41号)(详见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科技政策)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6年度第五批科技开发与应用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项资金申报对象为符合科技政策申报条件且当年无较大以上(含)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
1.2025年度企业研发费奖励资金;
2.2025年度科研机构研发费奖励资金。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科研机构认真对照科技政策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6年6月15日晚上12点前,通过“龙财通”系统(https://zxzjypt.longquan.gov.cn/home.html)进行在线申报,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完整合规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科技局各相关科室根据资金兑现管理办法,及时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公示和资金下达工作。
三、申报材料(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申报表(在“龙财通”系统填报)。
(二)申报事项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上传清晰可见的PDF扫描件)(详见附件3)。
四、相关说明
(一)首次使用“龙财通”的企业,进入“龙财通”系统,登录时点击政务网登陆,通过政务网账号密码或浙里办扫码进入,无需注册。
(二)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涉及失实、骗取奖补资金行为的,相应奖补资金依法予以全额追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根据《龙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2〕13号)规定,列入严重失信或“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名单的申报单位,依法不纳入资金奖补范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龙泉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 冯桂阳
联系电话:0578-7262276
单位地址:龙泉市广济街27号
附件1:《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龙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25〕17号).pdf
附件2:《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办发〔2025〕41号).pdf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