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泉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司〔2021〕42号)及《关于推荐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龙司〔2026〕8号)等文件,经各调委会及相关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张卫珍等4名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78-7262287。
通信地址:龙泉市广济街89号 龙泉市社会治理中心323办公室(龙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邮政编码:32370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招聘岗位 | 体检结果 | 考察结果 |
1 | 张卫珍 | 女 | 市级专职人民调解员 | 合格 | 合格 |
2 | 蔡永霞 | 女 | 市级专职人民调解员 | 合格 | 合格 |
3 | 吴海洋 | 男 | 市级专职人民调解员 | 合格 | 合格 |
4 | 吴有 | 男 | 市级专职人民调解员 | 合格 | 合格 |
龙泉市司法局 龙泉市社会治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