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20762292076/2026-17741 | 主题分类: | 儿童 |
|---|---|---|---|
| 发布机构: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文号: | 〔2026〕2号 | ||
市直有关单位:
《龙泉市第三轮次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第三轮次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
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省级试点建设,进一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市第二批试点经验及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普惠可及、质量优先,推动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推动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平均月收费价格不高于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全市普惠托位占比不低于9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较2025年度提高1.2个百分点及以上,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占比不低于60%(按教育统计口径)。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普惠政策体系。
1.强化家庭支持。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实施《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全面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生育津贴和育儿假等现有政策。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将托育服务纳入住房保障支持政策范围,切实降低家庭养育成本。
2.明确补助标准。持续实施《龙泉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条措施》,完善支持照护服务体系。严格落实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相关规定,降低社会力量运营成本。
3.完善定价机制。根据省、丽水市关于托育服务收费的政策,结合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和运营成本,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二)建设标准服务阵地。
4.聚力共建共管。持续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与机关幼儿园共建示范机构,由教育局统筹配备师资,实行共管模式,所需经费由财政根据相关政策予以保障。依托机关幼儿园管理经验与师资力量,结合妇保院专业优势,实现资源整合聚力。整合现有场地资源,着力打造集专业洗浴护理、从业人员实操培训、科学养育指导示教于一体的复合型服务空间,构建覆盖全流程的服务链条,全面提升托育综合服务能力。
5.提质设施服务。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室外阳光活动区及复合型游乐设施,室内增设感统训练区、亲子阅读区等,并增设龙泉市儿童康复中心,填补本市儿童康复服务空白。同时,定期开展亲子互动融合示教课程,通过手工、音乐游戏、模拟日常场景等形式,开设亲子互动、生活技能等寓教于乐课程,引导幼儿学习穿衣、洗手、整理物品,培养自理能力与良好习惯,激发探索兴趣,增进亲子情感,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方法。
6.赋能监管实训。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指导,每季度开展常态化监督指导。依托中心场地与师资,建立市级托育从业人员实训基地,每年至少举办2期覆盖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轮训班,系统培训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规范与实践技能。设立家庭育儿指导室,定期向社区家庭开放公益咨询服务,实现“人员实训、家庭指导、服务示范、行业监管”四位一体功能。每年8月底前举办托幼机构保健员、保育员培训班,确保持证上岗率与业务能力双提升,逐步形成具有龙泉特色的山区品质托育模式。
(三)优化供需精准匹配。
7.深化需求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调查,精准掌握入托意愿、区位偏好、服务类型、价格承受等关键信息。聚焦城区、中心镇等人口集聚区,建立托位资源与常住人口结构变化的联动调整机制,通过存量盘活、增量优化等方式动态配置资源,防止资源闲置与供需错配。针对入托率较低的区域,尤其是偏远乡镇和山区村落,重点调研地理阻隔、服务半径过大、传统观念等因素对需求的抑制影响,研究布局流动托育服务点或季节性托育服务的可行性。
8.创新社区融合服务。开展托育服务进社区行动,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等,对有明确托育需求的家庭,提供“点对点”的政策咨询和参观引导服务,打消家庭入托顾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等场所,设立托育服务宣传咨询点,将科学育儿指导与托育服务宣传有机结合,精准转化潜在入托需求。同步组织优质托育机构定期开展社区亲子体验活动,提升托育服务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
(四)支持多元运营模式。
9.公建民营就近托。鼓励公建民营模式运营普惠托育机构,依托社区配套服务用房、闲置公共设施、未来社区配套空间设置托育服务点,重点满足周边居民“就近托、方便托”需求。
10.多元供给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办托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机构。探索发展家庭托育点,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监管。
(五)深化托幼一体改革。
11.强化政策集成。落实《龙泉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提升托育服务供给与质量,推动从“幼有所托”向“幼有优托”转变。到2028年,全市幼儿园(含民办园)提供托育服务比例达到80%,其中普惠性托位占比不低于90%;托位供给稳步增长,“1+1+N”课程开发逐步深入,“医养育”服务逐渐融合;托育服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托育从业人员持有育婴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达到100%。
12.优化规划建设。落实《龙泉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装修(含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及生活设施)、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按照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要求,统筹推进托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同时兼顾2—3岁托班需求,在原有基础上扩大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建设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托班。
13.深化一体教研。深入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按目标倒排工作计划,探索2—3岁托班课程,组织沉浸式跟班指导,每月举办托育教育一体化区域联合教研活动,避免“托班小班化”倾向,促进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科学衔接。
(六)推动医育深度融合。
14.签约到点指导。将托育机构与医疗机构有机结合,以“养育”为主体、“医疗”作护航、“教育”建载体。全市19家基层医疗机构与辖区托育机构实现100%签约。健康指导员每月开展卫生保健指导、疾病预防培训、健康检查等服务,并深入参与托育机构一日生活安排、环境创设,实现医疗与养育无缝对接。
15.实施“五健”工程。将“健康体重”“视力健康”“骨骼健康”“心理健康”“口腔健康”五健作为2026年“医育结合”重点攻关项目。新增“六一”儿童体检屈光筛查和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象筛查,加强营养性疾病、视力不良、心理发育偏离、口腔健康问题等儿童的专案管理,强化“医、育”链接和“医、园”共管。卫生健康与教育部门协同,通过环境提质、过程督导和教研深化,全面提升托育机构办园环境、照护品质和管理水平。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2月—4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试点建设。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6年5月—11月)。对照试点目标和重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试点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落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2月)。全面梳理试点工作成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试点自评,做好上级验收准备。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协调与协同联动,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改、教育、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各司其职,在托幼一体化、人才培养、医育融合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与质量管理,健全跟踪监测与绩效评估机制,规范服务流程与资金管理,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实行每季度进度报送制度,定期开展跟踪调研与评估,及时分析问题、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1.龙泉市第三轮次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主要任
务清单
2.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1
龙泉市第三轮次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主要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目标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健全普惠 政策体系 | 构建可持续托育费用保障体系,减轻家庭负担,激活生育潜能,促进托育服务普惠化。 | 1.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持续推进《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实施,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生育津贴和育儿假、住房支持等政策; 2.严格落实托育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相关规定,降低社会力量运营成本; 3.统筹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构成及合理利润空间,积极探索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 | 卫生健康局 | 财政局、税务局、 医疗保障局、建设局 |
建设标准 服务阵地 | 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 1.持续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班与机关幼儿园共建示范机构; 2.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室外阳光活动区及复合型游乐设施,室内增设感统训练区、亲子阅读区,并增设龙泉市儿童康复中心,定期开展亲子互动融合示教课程; 3.实施季度监督指导,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实训基地,每年举办全市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轮训,提升专业水平。 | 卫生健康局 | 教育局 |
优化供需 精准匹配 | 提升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和托育服务设施利用率。 | 1.常态化开展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专项调查,精准摸排婴幼儿家庭入托意愿; 2.加强宣传,设立托育服务宣传咨询点,将科学育儿指导与托育服务宣传有机结合,精准转化潜在入托需求。 | 卫生健康局 | 教育局 |
支持多元 运营模式 | 1.满足居民“就近托、方便托”需求; 2.实现普惠托育服务全覆盖。 | 1.鼓励采用公建民营模式运营普惠托育机构,依托社区配套服务用房、闲置公共设施、未来社区配套空间设置托育服务点; 2.鼓励用人单位、社会力量办托,探索发展家庭托育点;3.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监管。 | 卫生健康局 | 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会 |
深化托幼 一体改革 | 促进托育服务与学前教育科学衔接。 | 1.落实《龙泉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龙泉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按照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要求,统筹托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3.探索2-3岁托班课程,组织沉浸式跟班指导,每月举办托育教育一体化区域联合教研活动。 | 教育局 | 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深化医育结合服务 | 推动医疗资源与托育服务融合,提升儿童健康管理水平。 | 1.基层医疗机构与辖区托育机构100%签约服务; 2.将“五健”作为2026年“医育结合”重点攻关项目 ,新增“六一”儿童体检屈光筛查和心理行为发育预警征象筛查,加强营养性疾病、视力不良、心理发育偏离、口腔健康问题等儿童的专案管理。 | 卫生健康局 | 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