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20762292076/2025-17697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发布机构: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 文号: | 龙政发〔2025〕18号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丽政发〔2025〕12号)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龙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区域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落实专人负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用电子地图、农业生产和农业用地数据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市数据和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业务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龙泉调查队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相关行政资料和数据信息,积极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三)保障普查经费。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市政府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落实普查办公场所,配备普查工作设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全面、准确搜集和报送普查资料,严格落实信息保密责任。各普查对象应当依法予以配合,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对普查工作中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严守质量底线,确保数据真实。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加强普查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全力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
(三)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普查效能。强化现代技术应用,充分运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加强行政记录大数据在清查摸底中的应用,积极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精准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全面查清设施农业现状。创新数据采集方式,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直报试点和村级起报的统计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数据采集流程,切实提升普查工作整体效率。创新普查宣传方式,深度整合传统与数字媒体,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广泛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主动参与,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切实摸清我市“三农”家底,高质量完成普查各项工作。
附件:龙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泉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福明 副市长
副组长:付良斌 市府办副主任
朱秀亮 市统计局局长
沈 滢 国家统计局龙泉调查队队长
成 员:王庆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小伟 市发改局副局长
连晓锋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晓茵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叶必忠 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光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 旖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
吴伟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
林宗德 市水利局副局长
金 辉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蒋天久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叶永平 市文广旅体局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谢巍巍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许法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周伟元 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林卫中 市数据和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美 国家统计局龙泉调查队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陈许法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