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4号)等规定,龙泉市人民政府已对《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30天。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一)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的,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相应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指导中心(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二)除被征收人外的公众,如对《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将相应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指导中心(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送交书面意见和信函邮寄地址: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指导中心(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
联 系 人:徐志效
联系电话:13754276188
传 真:0578-7113362
附件:1.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
(凤凰路)改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2.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
(凤凰路)改建工程拟征收红线图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人民政府公告【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黑章).pdf
附件1: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龙泉市农村联网道路-Y117乡道西大桥至河村公路(凤凰路)改建工程拟征收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