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粮[2022]21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完成2025年早稻(再生稻)订单收购工作,核实早稻(再生稻)订单实际收购数量,并制定早稻订单实际交售清册。现将我市早稻(再生稻)订单交售数量及订单奖励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7天(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龙泉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科反映,联系电话:7123908;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邮编:323700。
附件:龙泉市2025年度早稻(再生稻)订单实际交售情况公示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