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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龙泉山景区索道缆车和景区公交车票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一)

文章来源: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0 15:44:3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改局将于10下旬召开龙泉山景区索道缆车和景区公交车票价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龙泉山景区索道缆车和景区公交车票价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16名,包括:消费者8名(另设替补人员2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旅行社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有关政府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人员3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委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910-21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参加:

1线下报名: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地址:龙泉市龙渊街道华楼街395号,联系人:欣颖,联系电话:0578-7769360)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从本公告附表下载《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27626645@qq.com(请注明“听证会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龙泉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旅游行业和价格有一定的认识;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6)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7)充分体现各阶层代表性。

2、经营者、旅行社、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政府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参加人,由发改局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若干名。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发改局。有意参加者可在910-2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由发改局会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根据听证办法规定,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有意参加的新闻媒体可在910-21,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龙泉市发改局(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4楼416,联系人:吕律杨,联系电话:0578-7763116)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x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