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 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我市对辖区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1个行政村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是否完成农村环境整治 |
1 | 上垟镇 | 木岱口村 | 是 |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联系电话:0578-7756140。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