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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宗武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芳野社门头安置房南侧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迁改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与对接电力公司了解,芳野社门头安置房南侧所在线路为10kV浙大525线,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10kV线路导线距离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1.5米。该线路导线与安置房之间的水平距离为1.8米,对比符合安全性要求,且相关安置房规划建设在电力线路建设投运之后,建时已充分考虑相关安全问题。今年4月份开发区分管领导会同剑池街道、芳野社区相关人员以及芳野村村民代表前往现场查看,现场视距,线路与安置房之间距离符合安全规定,不会对相关安置房造成影响,如考虑到美观度将高压线路由架空状态改为电缆项目,经测算,所产生的工程费用过高,开发区暂无相关工程资金来源,所以该线路改为电缆项目暂时无法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经济开发区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经济开发区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陈政宜,联系电话:15857875628。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