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编号44)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工作办法》《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丽水市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要求,现将已完成整改验收的1项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公示时间内进行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7760558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龙泉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
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编号44)整改情况 | |||
披露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龙泉市浙江龙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地块大面积裸露,施工作业不规范,场地内扬尘四起 | 通过针对性和制度化的监管手段,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确保颗粒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全面提升区域扬尘污染管控水平。 | 1.落实点上整改。一是针对该项目存在的扬尘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裸露地面覆盖等“七个100%”扬尘防控措施,有效防控施工现场扬尘问题。(时限:2025年4月底前) 2.开展举一反三。一是开展龙泉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措施,有效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二是加强对公路施工和公路运输扬尘的监督管理,健全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和措施,强化扬尘整治的督促检查。(时限:2025年6月底前) 3.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起草《龙泉市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扬尘污染监管职责与执法机制。二是出台《龙泉市交通运输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时限:2025年7月底前) | 1.点上整改方面,建设部门已开展现场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项目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罚款1.3万元。目前,施工现场已完成3000平方米道路硬化或铺设防扬尘石料,3万平方米裸露地块覆盖密目网,900米围挡严格控制,配备2辆洒水车、8台炮雾机及1台车辆冲洗装置,定时洒水、冲洗车辆。 2.举一反三方面,龙泉市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摸排30个在建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整改问题162条。同时加强公路施工和运输扬尘监管,开展二十余次环保检查,下发2件交办单,问题均整改到位。2025年以来,共办理涉及施工项目扬尘管控不到位有关案件5起,罚款金额共计66000元 3.完善长效机制上,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召开大讲堂,抽查重点点位,整改18个问题。建设部门印发《龙泉市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印发《龙泉市交通运输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