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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公示237

索引号:002656409/2025-63821   生成时间:2025-07-10 16:32:39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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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浙江双翔建设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八都镇下游段应急加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双翔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八都镇下游段应急加固工程于2024年12月26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双翔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为止)。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龙泉市广济街89号一楼(龙泉市劳动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578-7262223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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