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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林议〔2025〕8号龙泉市林业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002656011/2025-63577   生成时间:2025-07-01 10:02:33 发布机构:龙泉市林业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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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邵军代表

您在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支持小梅镇规划建设竹木产业小微企业园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十分重视,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专门落实人员负责答复,在此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龙泉立足竹木资源优势,积极抢抓“以竹代塑”历史机遇,着力打好竹木产业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促进产业破旧立新、“涅槃重生”,致力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2024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竹木产业转型发展工作,出台《龙泉市竹木产业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转型一批、引导入园一批”的原则,拆除“两违”厂房30.9万平方米,引导企业优化重组入园49家。整改提升24家。2024年,龙泉市获评浙江省竹产业重点县,竹木产业发展工作获浙江省副省长批示肯定,相关工作经验在“浙里改——竞跑者”专题刊发,并多次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刊载,2024年竹木规上企业产值达19.58亿,同比增长22.3%,2025年一季度规上产值5.06亿元,同比增长18.5%。

根据龙泉市竹木资源分布特征和产业发展布局及小梅现阶段发展实际,市委市政府时没有在小梅镇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园的计划,但综合考虑小梅镇竹资源分布、企业集聚等情况,我市鼓励支持小梅镇根据当地竹材状况,合理开展竹材初加工点建设。

根据《龙泉市做大做强竹木产业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明确加大龙泉市竹初加工用地保障,在经济开发区、八都镇、安仁镇、查田镇、兰巨乡和上垟镇、小梅镇等竹木企业主要集聚区和竹木资源集中地,根据企业发展空间需求,增加对竹材初加工点的布局与建设。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龙泉市竹材初加工园开发引导方案》,计划建设竹初加工点30处,面积达18万平方米,目前已审批建设竹初加工点21处,面积达12.2万平方米,已投产竹初加工点11个。在锦溪镇、塔石街道、西街街道、八都镇、小梅镇、上垟镇等地新规划竹初加工点8处,其中6处为原竹木转型企业拆后利用土地,以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审批。目前,我市已摸索形成“农民出租场地、项目联合建设、工人当地就业、竹材就地消耗”的“共富工坊”模式,已投产的竹初加工点带动就业240余人,为下游企业提供竹条1.87亿根,实现年加工产值1.02亿元,实现年利润935余万元。预计到9月投产15处,带动就业450余人,为下游企业提供竹条3.5亿根,实现年加工产值1.91亿元,实现年利润1753余万元。为规范推进竹初加工点建设工作,现我局已谋划《龙泉市“以竹代塑”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争取上级专项债补助资金用于竹初加工点建设。

下步,我局将督促小梅镇对已立项的竹初加工点加快建设进度,并挖掘资源潜力,按照原有规划加快竹初加工点的选址建设;同时主动服务、疏堵结合、合力引导竹木产业转型发展企业建设合规的竹初加工点。同时,进一步规范初加工点建设,对不符合规范的初加工点进行全面整改,应急管理局构建常态化的监管体系,生态环境分局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将竹初加工点监管纳入日常工作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好安全监督责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林业局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毛日华,联系电话:13587167821。

 

 

龙泉市林业局

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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