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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01 16:19:57 点击数:

吴殷子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非遗活态传承与创新转化体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过程作简要阐述

我局工作人员认真研读您提出的有关建议,您的建议提得非常有针对性,也为我们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了思路,让我们对今后加强学习各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有了更强大的动力。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我市非遗传承与保护的3方面存在问题,结合我局的非遗工作,我们对重点工作计划进行了完善与调整。

二、提案涉及问题和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中关于“非遗项目保护不均衡”问题:近年来,我局围绕“非遗项目保护不均衡”等问题积极出谋划策,做好非遗主题活动,展现各项非遗魅力:一是举办“龙泉喊你过大年”非遗嘉年华系列活动。铸剑、棕编、竹编、宋式点茶、非遗集市、蛇年“斗瓷”文创评比等非遗互动体验活动吸引众多游客驻足参与;二是多维度开展非遗闹元宵的系列活动。2025年“乙巳蛇年正好来开窑”暨“不灭窑火”新春第一窑开窑活动、“不灭窑火”道太雁川窑龙窑烧制活动、安仁板龙闹元宵、东书花灯龙灯巡游、石马抢“灯”等非遗展示活动为首个“非遗”春节增添浓厚年味;三是建立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的长效机制。将非遗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和社区文化建设中,目前已开展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龙泉宝剑锻制技艺进城区校园;安仁菇民防身术进属地校园;依托龙泉窑传说开展非遗少年说等活动。

(二)针对提案中关于“商业化和文化保护存在天然矛盾”问题:随着直播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我局深挖非遗独特内涵,一手抓烟火味,一手抓文化味,积极探索保护与开发的平衡路径。以龙泉宝剑锻制技艺为例,一方面积极与抖音公益、抖音电商联合,发起“非遗有好物”龙泉宝剑产区扶持计划,抖音将投入超过2亿的曝光流量,打造传播矩阵,并配套百万级商家扶持资源,实施系列促消费举措,推动龙泉宝剑非遗好物具有烟火味。另一方面,开展非遗正青春等沙龙培训,通过非遗传承与小红书种草等网络平台相结合、江寻千九月、含亮老师等近30位网红达人宣传非遗文化等形式,让非遗好物拥有烟火味的同时更具文化味。

(三)针对提案中关于“非遗传承人保护管理存在局限”问题:聚焦打造非遗人才矩阵,夯实传承根基。一方面已陆续完成第六批龙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六批龙泉市级传承人认定以及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截至目前,77名非遗传承人入选第六批龙泉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其中师徒传承、家族传承等多种人才梯队均非常丰富。另一方面我们认真执行龙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针对管理办法对传承人进行管理,同时联合乡镇对属地传承人进行动态更新,争取更加全面、细化地开展传承人保护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一)针对提案中“增强文化生态平衡意识,以县域文旅农融合发展为着力点,让小众非遗走通大众市场”的建议。一方面我们将持续开展非遗系列活动。木偶戏以香菇馆为平台在展示香菇砍花技艺等的同时进行木偶戏活态展演,菇民防身术通过安仁小学及中学为核心进行学生常态授课,龙泉婚俗以龙泉市婚俗非遗传承发展中心为载体沉浸式在线龙泉婚俗热闹场景。另一方面,已联合市图书馆开展“城市书房+非遗”的模式,如陶溪川城市书房会定期举行各项非遗技艺教学,同时不灭窑火的打造为宝溪乡、兰巨乡、八都镇及小梅镇等乡镇提供了非遗文化传播的渠道,形成了独具本地特色的非遗IP……非遗的文旅融合不仅高质量丰富市民朋友的业余生活,更生动有效地活态传承龙泉市级非遗项目,让市级非遗全面开花,让小众非遗走进大众生活。

(二)针对提案中“重视非遗内在价值传承,以强化非遗文化内核为关键点,留住民族文化的根与魂”的建议。一是我们将加快推进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举办企业培训、非遗正青春主题沙龙等活动6场以上,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非遗保护的法律依据,加大对非遗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举办非遗名录图文表述使用培训、“玩泥吧”“打宝剑”非遗体验点业务培训会等企业培训4场,服务人次达400余人,从而促进提升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针对提案中“明确人的核心载体作用,以优化传承人培养管理为立足点,让非遗传承生生不息”的建议。我们将加大传承人群的保护和培养力度。一是完善传承人考核机制,对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传承人更好地履行传承职责;举办更多形式传承人培训班,提高传承人的技艺水平和创新能力;鼓励传承人开展师徒传承、家族传承等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培养更多非遗后备人才。二是根据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对因年老或疾病等非主观意愿失去传承能力的代表性传承人,保留传承人资格,但需停止发放传承补助费,不再参加传承活动评估。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共文化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龙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