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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雅芬等十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区域噪音整治的建议”,由我局会同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文广旅体局和街道负责办理。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成为困扰不少居民的热点问题,群众反响强烈,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你们基于深入调查研究,关注民生和环保,为民精准代言,提出的建议对精准科学依法解决我市公共场所噪声污染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近年来,我市以美丽办的名义制定实施《龙泉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专项推进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针对夏季噪声问题突出并结合噪声排放规律,制定实施《龙泉市“守护宁静”夏季噪声问题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城市公共区域社会生活噪声,组织人员在城区一号码头、欧冶子公园、龙渊新天地、万达广场等公共区域树立噪声严管区域警示牌,要求开展广场舞等活动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对露天唱歌、广场舞等音乐播放和夜市消费市民噪声过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拒不接受劝导或者屡劝不改的行为人开展行政处罚措施,公安部门累计共计处罚10人次。
今年5月26日,我们依托天下龙泉、掌上龙泉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致龙泉市民倡议书》,阅读量达到6891人次。6月4日晚上,我们会同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建设局、教育局和街道等单位执法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20余人次开展“绿色护考·宁静龙泉”噪声污染问题专项联合行动,邀请媒体记者参与,深入人民广场、一号码头、欧冶子公园等地进行降噪文明劝导和绿色护考宣传,向公众发放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倡议书300余份,引导公众和社会各界自觉减少产生噪声的活动。据教育部门反馈,我市中高考期间连续三年实现考生家长噪声污染问题零投诉,绿色护考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建设局现已负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公园噪音扰民的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公园管理单位应在公园内显著位置设置噪音管理相关的标识牌,标明噪音限制标准、活动时段和禁止行为等内容;合理规划公园内活动区域,明确划分安静休闲区和可开展活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公园,对噪音污染行为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在公园内设置噪声自动监测显示设施,实时监测公园内噪音情况,并向游客公示。并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园噪音限制标准及时段规定如下:
一是噪声标准:在公园内开展各类活动时,应严格控制音量,活动(如直播、广场舞、合唱、乐器演奏等)产生的音量,昼间(6:00 - 22:00)不超过60分贝,夜间(22:00 - 次日6:00)不超过50分贝。
二是活动时段:每日6:00 - 21:30期间,可在公园指定区域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但需遵守噪音管理要求;21:30至次日6:00为公园安静时段,禁止开展任何产生噪音的活动。遇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按照相关教育部门要求,对公园内活动及噪音进行严格管控。并且管理办法还鼓励市民对公园内噪音扰民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根据5月30日市委主要领导在接待来访群众会议上讲话精神,已明确由综合执法部门牵头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取缔露天收费KTV,由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在公园内设置噪声自动监测显示设施。目前设置噪声自动监测显示设施采购服务正在询价报价阶段,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已完成全市噪声点位的摸排工作,后续即将开展全面整治。
近年来,文广旅体部门深化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建设多功能的公共文化设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已建有龙渊文化驿站、人民公园文化驿站、留槎洲文化驿站3处具备k歌功能,采用预约制进入使用,同时在公园人流量集中点位建设19个朗读亭、共享书柜均具备k歌功能。下一步,文广旅体部门将以精准服务为抓手,不断输出优质文化产品,推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空间,逐步推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
下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源头防控,厘清并推动职责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完善社会共治模式,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共管共治共享氛围。
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徐炜,联系电话:7760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