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龙泉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3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30 17:31:48 点击数:

陈建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龙泉市工程车辆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所提建议对我市工程车管理工作实际具有高度针对性及重要实践价值。接到建议后,我局迅速成立建议办理工作专班,并及时会同龙泉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协商建议办理工作,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关于整治外地车辆无序竞争的问题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将在下一步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实行外地车辆属地备案制,要求企业运营前提交资质证明、保险及税务材料。

(二)关于打击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问题

1.在车辆检验环节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对加长货厢、违规改装等行为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落实路检"六必查"机制(查驾驶证、改装、号牌、通行证、安全装置、超载),查获改装车辆一律强制恢复原状并顶格处罚。

3.联动银保监部门推行"非法改装事故保险拒赔"政策,强化案例警示教育。

(三)关于整治“黑车”乱象的问题

1.建立车辆及驾驶人"一车一档"台账,对未备案车辆实时预警。

2.联合公安食药环部门开展走私油链专项整治行动,查封非法加油点。

3.将黑车企业纳入“道路运输失信黑名单”,实施招投标禁入及公开曝光。

(四)关于治理建筑垃圾偷倒的问题

1.对弃土场实行倾倒预约管理。

2.交通执法或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地段职能管辖,在偷倒高发区布设AI监控设备,自动识别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建筑垃圾偷倒行为。

(五)关于整改工地车辆遗撒问题

1.强制施工方在工地出入口设置过水池或冲洗平台,未达标工地责令停工。

2.要求运输车辆平装密闭、覆盖,对遗撒行为实行依法处罚。2025年1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我局交警大队共查处工程车超载108起、抛漏撒5起。

二、对建议的采纳与实施计划

(一)关于推行工程运输车辆公司化运营建议的落实情况

龙泉市目前已拥有两家资质手续齐全、具备固定运输车辆停放场所的专业工程车辆运输公司,且均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及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1.龙泉市龙城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系2022年交通运输部规上运输企业。主要经营渣土运输、建筑垃圾清运等业务。现有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自卸车73辆,大型挖掘机6台、装载机3台、压路机2台、推土机1台。

2.丽水元亨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土石方及建筑垃圾清运等业务。当前主要承接龙泉市大汪区块产城融合城乡共富工程项目,并与丽水市中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五局等企业合作承担建筑垃圾运输项目。公司拥有各类工程机械设备100余台,其中重型自卸货车51辆。

(二)关于规范运输车辆标准的建议落实情况

1.新增车辆强制符合国六排放标准,2026年前存量车完成OBD环保终端安装。

2.要求工程运输车辆配置转弯盲区影像、主动刹车系统及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

(三)关于强化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落实情况

1.常态化开展路警联合执法。设立多个治超卡点,严厉查处车辆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及无证运输行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我局联合龙泉市交通行政执法队共开展路警联合治超执法行动65次,共联合查处超限超载案件63起。

2.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运用电子检测设备自动抓拍违法行为,并集中力量依法予以查处。截至当前,2025年度龙泉市交通行政执法队共查处非现场执法案件140件,罚款金额共122911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我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常态化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联系人:杨朝伟,联系电话:13857058151。

 

龙泉市公安局

                                  2025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