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山海办〔2018〕18号)、《丽水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丽经合〔2018〕16号)、《龙泉市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龙山海协办〔2022〕1号)文件要求,遵循“科学安排、绩效优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2025年度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确定“龙泉市城北乡河坑塘村农文旅融合项目”等7个项目纳入2025年度龙泉市本级山海协作援建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6月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8-7768856;联系人:林青
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