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关于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资格审查环节,现对拟聘请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10名同志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联系人:刘晨曦;联系电话:7112707;联系地址: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市司法局)
龙泉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