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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水利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龙泉市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6 17:24:32 点击数:

刘卫元代表:

你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乌溪江金元至芭蕉段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启动专项规划研究:已正式启动《乌溪江(龙泉段)生态修复工程前期调查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该研究将系统评估流域防洪现状与风险,科学确定防洪标准和工程布局。

2、明确工程建设重点:计划优先在人口密集、工农业集中、防洪风险较高的河段实施工程建设,将河道疏浚清淤纳入工程建设中统一实施,初步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后续将根据项目可行性论证结果确定最终标准。同时在堤防设计中,积极推广使用生态石笼、格宾网箱、植草护坡等生态友好型材料和工艺,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同时,注重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

3、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探索符合政策导向的融资模式;督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4、目前,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征求《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乌溪江流域综合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龙泉市钱塘江流域乌溪江(龙泉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纳入项目库,为后续项目推进和资金争取工作奠定了基础。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龙泉市水利局联系,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