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1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政法委机关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各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政法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并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政法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将《中共龙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发至各科室(中心),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主要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在委机关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委机关1名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对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 一、关于“思想建设不够扎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召开全体干部会议3次,委办公会议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专题剖析等,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内涵的理解把握,切实做到“学思践悟”。 (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联合督查、检查,全面深化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职权监督,综合运用政治督察、案件评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教育整顿成果。制定《案件评查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同时,召集政法各单位制定政治轮训计划,拟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政治轮训。 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推进平安日报、半月报机制,汇编平安日报、半月报等95期,全面评估平安建设情况,构建形成“主要领导动态掌握、平安办全程督导、责任部门高效落实”工作格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实地业务指导,先后印发平安问题交办单8份,及时交办工作短板问题51个,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2家单位平安建设分管领导及2家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协调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多场反诈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反诈宣传氛围;协调开展“消防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化“五大领域”整治;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围绕各类活动开展专题报道,组织入户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三)召开政法各单位政治处主任会议,研究讨论2025年度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的开展时间、开展方式,并制定工作计划;制定《案件评查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长期挂案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严从实、真评实查,确保问题如实呈现;开展涉案财物管理检查,对历史遗留未处理的相关涉案财物处理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成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抓实政治轮训,召集政法各单位制定政治轮训计划,确保政治轮训全覆盖,提高政法队伍履职能力。 (四)持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信访接待办理制度,落实好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规范信访件受理、办理、办结程序,规范卷宗归集。综合运用会商研判、风险评估、应急处突等措施,运用“五全”机制制定问题、责任、化解、稳控“清单”,全过程督促指导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对于重大风险隐患,以平安办的名义进行交办,督促牵头办理单位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强化教育转化,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走访帮教,及时掌握动态。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肃问责,对科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推行市乡村三级联调模式,加强调解员培训,优化调解队伍,切实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关于“推动落实浙丽守未工作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开展“剑瓷护苗”娱乐场所涉未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涉未重点场所管控。督促公安机关提高对涉未重点场所、路面的巡逻,加大见警率,擦亮“执法蓝护苗”“剑瓷警保联盟”“剑瓷护校队”等品牌,每日组织80余名民(辅)警、20余名执法队员“定人、定时、定岗、定责”赴校落实“护学”行动。督促公安机关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健全跨省跨县区域协作机制,降低外地流窜来龙作案率。 (二)依托“梅子初青 泉润心扉”青少年成长中心、安全实践教育基地场所、“家家讲坛”等阵地,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体验式安全专题教育等多种形式,联合政法队伍、教育队伍、家长志愿者等力量向学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交通安全、反诈、防溺水等宣传教育。同时,筹备建立“浙丽护蕊”龙泉讲师团,推荐讲师候选人9名参与丽水市“浙丽护蕊”讲师培训。 (三)组织开展“浙丽守未·剑瓷护苗”关爱行动,建立“1+3+N”结对帮扶志愿队伍,举办法治教育培训班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主办“浙丽护蕊——法润童心助成长”活动,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家长监护能力。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在平安日报中设置社会舆情分析专栏,动态掌握全市网络舆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开展分析防控。2025年1-3月累计报送《平安日报》88期。 (二)加大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把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的重要内容。委办公会议成员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深刻剖析,并在2024年度述职报告中单独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研判、协调打击,妥善处置不实言论舆情。 五、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委机关负责人围绕“议事决策方式不够严谨”问题开展深刻剖析、进行自我批评检讨;严肃问责,对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在委办公会议上集体学习相关制度,召开委机关全体会议,全面学习“三重一大”“财务报销”“项目管理”等制度,规范执行落实,凡“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修改完善《公文公章管理制度》,明确收发文管理规定,由文书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严肃问责,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调整了委办公会议记录人员,并规范记录。 (三)以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各单位民主生活会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传达做好《请示报告报备事项具体清单》的重要性;召开政法各单位政治处主任会议,重申要做好请示报告等工作;制作《2025年度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事项登记本》,做好本级政法单位重大请示报告收集登记,及时就执行不到位问题开展通报提醒。2025年1-3月,登记政法各单位报送记录40条;制定《龙泉市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月报制度》,切实掌握政法队伍违纪底数情况。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问责,对科室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在大额资金支出、差旅人员公务出差报销、接待费报销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优化调整班子分工,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党风廉政办公室、机关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政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分别由3位班子成员分管。 (二)加强常态落实,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的把关和提醒,做到大额资金附会议研究记录,公务接待无函不接待。 (三)召开委机关全体会议,全面学习“财务报销”“公务餐”等制度学习,提高委机关全体干部财经纪律意识。 七、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社会治理中心建设项目监理费结算费用有误问题,迅速与该公司进行费用再核实,规范支付剩余项目费用,确保最终金额符合结算要求。 (二)迅速组织各业务科室(中心)业务干部开展各类项目问题自查,全面核对项目合同、支付金额等内容并进行培训提升,切实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 (三)建立《政法委项目管理办法》,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加强项目管理业务学习。 八、关于“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新年廉政教育活动--前往源底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加深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二)及时开展风险防范提醒,其中班子成员之间廉政谈话3次,班子成员与干部廉政谈话18次,全面摸排干部作风隐患、动态掌握队伍思想动态。 (三)开展龙泉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联合督查工作,突击走访辖区内KTV,围绕政法干警违规接受有偿陪侍、违规出入娱乐场所等问题开展现场检查,事后及时发布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继续做好正风肃纪相关工作。 九、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11月已完成委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党务工作,规范“第一议题”制度,通过赴上垟镇源底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过政治生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严格落实会前请示报告、意见征求、会前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剖析材料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各环节,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落实党务工作具体责任人,规范记录汇总党建台账。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并开展互相批评,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成效。同时,建立党建自查制度,每半年开展党建工作自查。 十、关于“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委机关负责人围绕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分管班子成员围绕“执行议事守则不规范”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二)严肃问责,对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严格“三重一大”委机关办公会议决策制度,凡职级晋升、岗位变动等事项均提交办公会议集体研究。 (三)在政法委办公会议上集中学习相关选人用人工作制度,提高委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派人事干部参加由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市管领导干部职级晋升考察工作,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征求意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考察谈话、考察报告等流程,提升规范开展人事工作能力水平。按规定推进股级职位任用工作。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平安政法各项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整改措施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选人用人、议事决策、财务报销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丽水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论述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维稳安保、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平安龙泉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高质量推进政法各项工作,为推进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品质龙泉市建设添动力、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262130;电子邮箱lqswzfw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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