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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12 11:00:45 点击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96103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中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1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开展整改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和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检察院党组自觉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院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并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要求,切实形成组织有力、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整改落实态势。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把整改工作纳入市检察院党组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同步推进。采取“三张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从制度建设和落实上深刻剖析根源,梳理总结现有制度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机制,深化巩固整改成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交办29个问题,完成整改29,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措施84条,完成84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问责3人,其中批评教育1,提醒谈话1,责令检查1人;新制定制度7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8071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并结合分管工作谋划部署落实。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网络舆情风险研判分析与应对,出台《涉检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每年对我院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通报。

(三)深化学习成果运用。深入学习最高检“三个善于”精神及工作要求,各部门组织开展最高检“三个善于”精神学习7次围绕党委中心大局和检察工作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在全院成立7个理论调研写作小组,撰写各类理论调研文章18篇。

(四)持续推进“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对检察室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规范职能配置,增配2名干警加强检察室力量,引入8名调解员共同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五)深化协作配合推进系统治理。组织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紧扣涉企案件案发背后的原因以及履职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发涉企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紧扣社会治理堵点、难点进行调研分析,形成2篇调研报告。

二、关于“履行专政、管理、服务等核心职能不到位,推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学习,组织干警对扫黑除恶相关内容开展学习讨论4次。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对相关领域案件全覆盖开展“一案三查”。强化宣传,通过以案释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开展宣传7次。

(二)提高刑事检察监督能力。拓宽监督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力度,开展“三改”案件“回头看”活动,通过互评互查、互学互鉴提升履职水平,抗诉案件量提升50%。

(三)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终本执行案件专项监督,针对排查问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4件,实体性问题监督100%。

(四)拓宽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牵头起草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共享,结合履职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12件,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对接,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3件,提出追偿惩罚性赔偿金286万元。深入走访乡镇街道和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木防治工作,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六)深化社会治理。深化群众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回复”,结合办案推进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5人,人均救助金额提升332%。注重对社会管理问题的分析调研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强化检察建议跟踪监督落实,做到“一案一跟踪”。

(七)加强“栀子花”未检工作室建设。积极参与全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制定《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栀子花护未队”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宣讲全覆盖。进一步充实帮教队伍,聘请秦光公益志愿者组建帮教团队。积极开展涉未成年人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并就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

(八)扩大检察工作知晓率。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检察工作动态40余期,创新融入AI技术、漫画等形式,提升对检察工作的感知度。加强与群众、代表委员互动回应,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案例讲述会、案件调解会等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九)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对接总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针对劳动者权益受侵害问题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6件。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浙丽守未”联席会议,保障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化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十)强化干警释法说理能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案件调解实战培训,提升干警释法说理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注重机制引领提升办案质效,出台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相关机制文件2项,增强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度。立足案件办理推进平台建设,“助企观察点”“检企联络站”为依托,持续开展进企走访18次,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组织召开涉企案件听证会,邀请企业代表参加,同步开展普法工作。

(二)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积极与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审慎办理涉营商环境行刑衔接案件、涉企申诉案件。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对重点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托大数据平台推进专项线索核查,深入开展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专项活动。

(三)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联合调处等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力度,与政法部门召开疑难复杂案件协商会议7次。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提前介入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有效提高检察意见的采纳率。

(四)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部门间业务交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讨论会78次。移送案件线索7条均已成案,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绩效评价体系。

   (五)提升数字检察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数字检察专题培训,召开座谈会开展互动交流,征集人工智能辅助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应用需求7条。对省、市级数字检察监督专项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定期督导推进,有8个专项已成案。

四、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晰工作职责,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二)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58人次,做到“六必谈”,了解干警思想、工作、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及遇到的实际问题,听取干警对组织工作、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组织全院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接受廉政教育。每季度通过部门学习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廉政学习、 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筑牢干警廉政思想防线。

(四)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务督查,针对检察干警涉法涉诉、酒驾醉驾等问题进行专项核查,对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12人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分类登记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干警廉政档案,严格落实干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一人一账、实时更新。加强干警履职保护,为受不实信访举报干警履职保护澄清正名3人。

(五)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执行。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每月提醒干警按时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对全院填报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开展“三个规定”情况分析研判。

五、关于“干部作风效能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围绕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开展全员大讨论,举办“龙检匠说”活动3期邀请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校外老师进行授课。

(二)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结合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优化部门考核细则,树立良好工作导向。

(三)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深入学习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开展对法律文书制作的业务培训7次。组织业务部门青年干警开展审查报告撰写能力竞赛,提升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四)规范案卡填录工作。案管部门安排专人每周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高案卡填录质量。

六、关于“内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内控制度。调整我院内控领导小组和内控评价监督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和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等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严格执行报销流程,明确报销标准。

(二)完善相关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检察长办公会、党组会、院务会等会议内容和议事规则。

(三)充实检务督察队伍力量。调整检务督察办公室组成人员,抽调资深员额检察官担任办公室主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0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访家庭、访社区“两访”工作,了解掌握干警“八小时”情况,共开展走访50余人次

(五)加强干警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加强龙泉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文件,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加强干警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定期对我院干警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核查。

七、关于“项目和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针对项目建设工作对干警进行重新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责任。规范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成立采购领导小组

(二)加强制度规定学习。组织相关部门学习《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关于修订龙泉市小额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和规定的学习。

(三)强化项目闭环管理。加强项目审计结算,委托相关公司对相关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多付工程款8071元已退回指定账户。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明细账核对,实现资产云系统和财务系统固定资产账账相符。

(四)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院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查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工作提出下步整改举措。

(二)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对“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内容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对决策事项逐一发表意见,逐项充分讨论,确保民主决策落到实处。

(三)积极推动检察工作创新。深入打造具有龙检特色的“匠心”系列检察品牌10个,其中1个党建品牌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项目评比一等奖。深入打造精品典型案事例,6个案例获评丽水市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事例。

(四)积极服务中心大局。紧盯龙泉市委中心工作,通过参与市委专班专项、量身定制法治服务清单,持续深化拓展服务保障机制。重点围绕涉安全生产、食药环、特殊群体保护等群众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80余件。

九、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人事政策的学习。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龙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干部人事政策进行深入学习,提升人事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对2022年度以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等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职务职级晋升、股级干部调整等相关工作,报送政法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管理,对干部人事档案均在一个月内及时归档。

(三)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业务锻炼,组织年轻干警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列席检委会、案件讨论会等,提升干警业务素能。深化岗位练兵,制定2025年度岗位练兵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微课比赛、案例讲述会、审查报告撰写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获丽水市级及以上荣誉20项。

(四)加强干部内外交流锻炼。拓宽人才招引途径,通过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双一流选调招录、公开选调等方式招引4人。强化“蹲苗式”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分别到锦溪镇吴林村任第一书记和信访岗位进行锻炼。加强内部轮岗交流,8名干警进行交流轮岗,加快业务骨干培养。

十、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务干部能力建设,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3期。在职党员协助退休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支部开展交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支部已逐一进行整改。

(二)深化党内组织生活。2025年2月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各支部书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征集党支部工作相关意见建议。会上,党支部党员深入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加强业务培训。机关党委组织各支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切实加强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强化党务干部纪律意识。

(四)规范党务工作程序。依托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各支部均设置一名管理员,实行全周期系统管理发展党员,切实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机关党委对2024年3月第一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记录进行重新核对和整理,相关问题整改形成书面报告。2025年1月第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按照机关党委批复明确新一届支委分工。

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巡察反馈问题实质整改。市检察院党组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目前整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后期将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二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自身反腐败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抓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推进“三不”一体建设,确保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三是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效,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效果导向,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市检察院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推进巡察整改成效再深化,以整改促提升,为推动龙泉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72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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