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清正清政为先 干净干事干字为前 政治坚强 公正廉洁 纪律严明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做党的忠诚卫士 当群众的贴心人
进入老年模式
巡视巡察
当前位置:  
中共龙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龙泉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5-06-12 10:59:32 点击数:

根据市委部署,2024961025日,龙泉市委第巡察组对龙泉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114日,市委巡察组向龙泉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龙泉市公安局党委把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以立行立改的作风、真抓实干的务实态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会先后2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办4召开工作例会,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细化责任措施,抓好闭环管理。针对巡察反馈涵盖的3个方面9个大项23个小项问题,公安局党委书记带头认领问题,带头研究整改措施,亲自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工领域的巡察整改牵头负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高效推动整改。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例会,实地开展督导检查,听取汇总整改进展情况、跟踪重点整改事项、审核整改推进情况,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自觉接受市纪委市监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等单位的监督指导,严格依规落实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交办的问题23个完成整改23个,制定措施57条,完成57条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16人重新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办法3项;清退资金4.51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理论学习。贯彻落实《龙泉市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从2024年起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严格落实“每次学习内容不超过7项”要求,有计划推进理论学习。2025年以来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4次,及时贯彻学习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丰富教育形式。采取互动研讨、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教育,2025年以来围绕“党的建设和党的自我革命、弘扬‘六干’作风”等主题开展集中学习4次,并以专题学习形式,开展分享学习心得、交流研讨,推动学习成果在实际工作中转化、运用。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复盘反思加强谋划。2025年2月13日局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带头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找准思想根源并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一认领问题。结合丽水市公安局会议以及龙泉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开展“隐患清除”“平安守护”等六大行动,制定《龙泉市公安局聚焦“六大行动” 重点推进工作任务清单》,有重点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积极成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委每季度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召开“扫黑除恶”推进会,业务大队带头负责每半年对辖区内办理的十类涉黑涉恶案件及相关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回头看并分析研判,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六霸”等突出涉黑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抓好统筹协调持续推进涉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自2022年开始每年72名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64所中小学、幼儿园;选派200余名民辅警担任1022个班级的法治班主任,形成“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双管模式。2025年开学以来,先后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题、交通安全、防性侵害、防诈等普法宣讲32次,将安全知识融入到师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

(三)多管齐下确保实效。建立《龙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全员、全警反诈”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诈骗案件损失金额同比分别下降14.81%和76.37%。先后出台《全市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压降攻坚行动方案》《2025交通事故压降攻坚超常规勤务行动方案》《龙泉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多项举措开展每周二、周四国省道超常规勤务,加大对酒醉驾、货车三超一疲劳、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累计查处酒醉驾74起、三超一疲劳84起。同步开展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累计完成隐患排查和整治32起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够有力,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龙泉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办理审核流程工作指引》,对居民身份证办理审核工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并利用4月份夜学组织各户籍窗口学习落实,全面提升窗口业务和服务水平。

(二)着力提升基层站所群众满意度对标清廉公安建设标准,开展勤廉警队创建活动。交警大队通过建立“矩阵联动”宣传和周三下村日工作机制,推动全警下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拉近与群众距离。大沙派出所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入企宣讲十分钟”特色反诈活动,推动整体工作效能提升,今年来辖区街面“见警率”大幅提升,盗窃、殴打他人案件分别同比下降49%、100%,有力守护辖区平安。

(三)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风险防控,开展每季度廉情风险排查,梳理风险岗位23个,廉政风险点79个,及时跟进关注,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防控队伍廉政风险点,签订廉洁承诺书686份,开展谈心谈话500余人次,落实《浙江省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建设亲清政商关系。

四、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制定《龙泉市公安机关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龙泉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行政、刑事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共排查案件110起针对发现的执法问题,组织全体办案民警认真学习,举一反三,对照整改,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升执法质量。

(二)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实行刑事案件集中办理制,2025年1月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全局刑事案件集中到执法办案中心办案,同时法制大队入驻执法办案中心,强化对案件的全流程管理。2025年来刑事案件办案平均用时为81.96日,达到省厅要求的90日办结要求。建立由法制大队民警、所队专兼职法制员和法制辅警组成的专业执法监督队伍,形成“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的执法问题跟踪闭环运行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巡查警情2584起、案件2795起。

(三)提升执法办案能力。3月份,依托丽水市局警校,组织开展文书、笔录制作、讯(询)问技巧等业务培训,37名参加工作不满5年民警参与培训。通过警师结对的方式,为2024年参加工作的11名新警配备业务导师,做好执法办案传帮带。今年来利用每周法制例会,先后6次开展法制员带头学法活动,重点学习《执法细则》《执法考核办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民警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拓宽学法载体,常态化开展“上讲台”“交叉评查”等活动,组织10个派出所和4个业务大队法制辅警定期到法制部门跟班学习,采取研、讲、用相结合的方式,面对面开展执法交流、点对点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民警执法能力提升。

五、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制度落实。1月13日,制定出台《2025年龙泉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及《中共龙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龙泉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主体、压实责任。3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重点分析当前形势,并研究部署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压实层级责任。制作下发层级管理纪实手册94本,要求全体人员看册知责、对照履职、明责尽责,并将履职全程详实记录,确保层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下发《廉政谈话》所队长版、民警版“双模板”,归纳整理必谈问题6个,确保谈话效果。

(三)深化警示教育。1月份以来,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激励担当、保密安全”等主题,分别召开全体中层干部民警警示教育活动、3批次开展警务辅助人员警示教育,多频次、多角度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常监督常提醒,切实提升民辅警的政治素质、法纪意识。

六、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上报。采取“线上+线下”报送方式每月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上报,2025年第一季度运用丽水市公安局“零报告”平台、浙警智督平台等多种渠道排查上报线索23条,经核查,未发现违规情况。

(二)推进落实保密制度。将保密学习教育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在每周一夜学中加入保密学习内容,提升保密学习覆盖面。积极谋划建设“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目前互联网计算机已实现全覆盖授权安装,并为后期安可替代保留安装余量,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进一步增强了全警保密工作质效。

(三)强化财物管理。加强涉案物品日常管理,每日由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巡查人员对各执法办案单位接处警工作、办案区使用、涉案财物管理、案件办理等执法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普查,对巡查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切实规范民警日常执法行为。每月开展涉案财物专项通报,统计全局判决的刑事案件、检察院相对不诉案件的涉案款项,督促办案民警及时处置涉案物品。

七、关于“食堂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食堂管理制度建设。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重新完善《龙泉市公安局食堂财务管理办法》《龙泉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规范食堂管理。各个派出所设立食堂管理账户,专门用于食堂伙食补助管理,并由警务保障室负责监督管理。

(二)加强廉政教育学习。2月18日,召集所队负责人以及内勤召开警务保障工作会议暨廉政教育会,警务保障室对财务、车辆、资产管理及报销程序等业务进行详细解读,并组织各所队学习《龙泉市公安局食堂财务管理办法》《龙泉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的规定》等制度以及身边典型案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利用周一夜学、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龙泉市公安局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龙泉市公安局考勤、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强化监督,结合“自查+抽查”的方式,开展“酒赌毒密网”专项检查、饮酒自查、督察队伍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开展网上督察巡查260次,实地检查9次,开展饮酒自查80余次,未发现有违纪问题。

(二)开展队伍隐患排查。每季度开展队伍隐患排查,排查队伍风险点,同时,制定《队伍涉稳风险排查规范指引》,分类评估队伍风险,明确风险评估等级,建立责任化解体系,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按照层级管理规定,2024年底组织开展民警家庭走访活动,了解民警家庭情况,并与家属交流沟通,增进单位与家庭八小时以外的联合监管,累计走访民警335人次;按照“八必谈八必访”,开展对民警的谈心谈话,开展谈心谈话400余次,确保队伍问题隐患发现在苗头、扼制在源头。

(三)强化教育管理。2025年以来,由政治处牵头分3个批次开展辅警警示教育,参加培训人员357人次,努力做到“教育在早、预警在小”。同时,由局党委委员牵头分年龄段开展全警警示教育,围绕“激励担当”等主题,先后开展4次警示教育,做到常学常新、时常提醒。今年以来,民辅警实现违法违纪“零”发生。

九、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每月发布党建工作提示单,各党支部支委每月提前谋划党支部活动,合理安排时间和内容,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高质量完成党支部组织生活。一季度抽查了部分党支部的党建台帐,局党委班子均按照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党费使用。2020年至2024年各支部开展微心愿活动及慰问群众违规使用党费进行核查,对未按照要求使用的党费全数退还财政专户。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严格规范报销程序,确保规范使用党费。同时,对党费使用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下一步,龙泉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局党委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筑牢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警示教育、监督检查,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层级责任强化问题意识,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整改成果。深化整改成效,推动龙泉公安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丽水市委、龙泉市委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上级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理顺公安工作机制,为建设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品质龙泉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7760219;通讯地址:龙泉中山东路89号,邮政编码:323700(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收藏】 【打印】 【关闭】
使用帮助   |   郑重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办: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12345 邮编:323700
备案序号:浙ICP备13024068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浏览本站

网站标识码:3311810001 浙公网安备33118102000123号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