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真实意思表示,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林权不动产办理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本次登记拟以陈水明为户主代表进行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规程》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林权登记窗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将予以办理本次登记。 | |||||||||
编号 | 原林地所有权权利人 | 原林权权利人 | 土名 | 面积(亩) | 四 至 | 备 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龙泉市龙南乡坞坑村四组 | 陈水明 | 双港大坪统名雷公岩 | 5 | 雷下岩山顶 | 坟林岗直下大汘 | 大汘 | 坪头岗西沅村界直下汘 | 责任山 |
特此公告 | |||||||||
龙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