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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合平代表:
你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调整龙泉市渔业养殖限养区域,助力库区渔业养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对我市渔业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将建议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水域实际,2018年我市编制发布了《龙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其中全市4座中型以上水库、11座小型水库为禁养区。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规定,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应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收到本建议后,经再次对接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我市目前无满足确需修改的条件,且紧水滩水库区域属于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的建设项目,故不能申请规划修订。
一直以来,紧水滩库区渔业为我市渔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偷捕养殖鱼现象频繁,库区农民矛盾纠纷较多,为此,市委市政府以增加库区渔民收入为目标,确保库区稳定为基础,指导沿库渔民组建了龙泉市紧水滩库区渔业合作社,承包紧水滩库区(龙泉段)渔业生产,合作社涉及沿库道太乡、安仁镇、龙渊街道、剑池街道4个乡镇(街道)36个村,5000多村民,每年合作社可产高品质有机鱼约500吨,产值300万-500万,每年收益均用于社员工资发放及股份分红,有效的增加了沿库农民收入,同时,合作社将沿库村及库区渔民联结为利益共同体,对库区进行五统一管理,大大减少了非法捕捞、偷捕等现象,化解了渔民间的矛盾纠纷,库区渔民凝聚力逐渐增强,促进了库区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为有效应对龙泉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建立健全龙泉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龙泉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制定了《龙泉市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建立了相关应急响应机制,其在紧水滩库区设立了地表水水质监测点,对库区水温、PH值、溶解氧、氨氮等24项指标开展监测,及时掌握库区水质情况。
为确保库区渔业资源及水域环境,我局高度重视库区鱼类资源保护修复工作,每年指导紧水滩库区渔业专业合作社根据库区的鱼类资源情况及水体承载情况,合理投放鲢鳙鱼苗种规格、数量,并每年通过增殖放流向库区投放各适宜品种鱼苗,保障库区渔业的发展,近三年,已开展各类鱼苗增殖放流3400余万尾。同时,委托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开展了全域包括紧水滩库区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有效掌握库区群落结构情况、资源状况及变化趋势。
下一步,我局将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产业转型、环境优美、品质提升、农民增收”的现代生态渔业发展目标,指导库区渔业生产布局,探索库区渔业与休闲垂钓、民宿旅游等相关产业联动,助力库区渔业养殖,促进库区周边经济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渔业产业发展及农业农村工作,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