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现对权利人、权利类型、坐落、用途、面积等内容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联系地址:龙泉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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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坐落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应之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龙泉市龙渊街道北河街142号
100.73
划拨/住宅
公告15个工作日
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