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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6046/2025-6302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龙泉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5-21
文号: 龙财预〔2025〕153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LQD12-2025-0002
有效性: 有效

龙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1 10:58:4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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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4〕15号)、《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的通知》(丽财预〔202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龙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5年度)》(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龙泉市财政局

2025521

附件:龙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发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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