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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361/2025-62862   发布机构: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2025-02-17   文号:龙卫〔2025〕6号

关于印发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干部慰问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0 09:51: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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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干部慰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1日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干部慰问制度

 

为彰显人性关怀,及时准确地掌握当事人忧喜事程序,避免道听途说而引起的失误或失礼,当事人在遇到忧喜事时应及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办公室,办公室将以当事人告知情况为准并正式按规定进入操作程序,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条 工会会员当年生病住院,办公室约请领导及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看望费用1000元。同一人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慰问一次为限。

第二条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办公室约请领导及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进行实物慰问,看望费用500元。

第三条 工会会员去世,办公室约请领导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看望费用2000元,并安排有关人员给予帮助,善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办公室应约请领导及工会委员会代表前往慰问,看望费用1000元。

第五条 进一步体现对局退休干部的关心和关爱,增强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局机关干部退休离开岗位时,应按龙泉市委组织部龙老干2020〕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退休制度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执行。               

1.组织一次专题谈话。干部退休前,由局组织人事科教科约请局党委书记代表组织与拟退休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话,肯定贡献,表达敬意,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退休干部家庭生活情况,引导干部及时调整心态提出希望和要求。           

2.举办一场光荣退休仪式。局组织人事科教科会同局工会为新退休干部组织举办荣退仪式,为退休干部发退休证、光荣退休牌匾、发放退休慰问品(标准1000元)、合影留念等,邀请新退休干部与在职干部、年轻干部进行座谈交流。退休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开展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重温初心。

3.安排一次服务对接。组织人事科教科要做好新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衔接工作,及时将新退休干部有关信息报送市委老干部局。鼓励新退休党员到其居住地社区报到,引导退休干部“活动在社区,奉献在社区”,遵循“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参与社会治理和各类公益活动。

4.推荐一批服务平台。局办公室要向新退休干部推荐老干部之家、老干部大学、关心下一代组织等平台及联系方式;要及时了解退休干部的特长专长,向他们介绍银耀龙泉志愿服务队、关心下一代工作需求等,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他们积极参加“银耀龙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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