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4月8日收到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销龙泉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修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请。经审查,由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龙泉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装修工程)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竣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要求,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条件,拟同意浙江新中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为止)。在公示期内,如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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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