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级下达龙泉市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5万元,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现将资金分配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14号 )
二、分配原则
根据我市特点,结合乡镇(街道)实际情况:一是充分考虑发展产业项目,产业项目优先的原则;二是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发展情况;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资金分配
2025年度龙泉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195万元。
四、公告时间
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五、监督电话
0578-7262135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