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2023〕68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2022年—2024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记功的事业单位拟记功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3日起至4月29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8—7262775(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0578—7262228(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信地址:龙泉市行政中心5楼517办公室(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行政中心8楼834办公室(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323700。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