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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机发〔2025〕1号)、《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泉市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农字〔2024〕25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91号)等文件精神,经核实,第一批符合条件享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机具共计4台,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资金29805元;第一批符合条件享受农机购置(报废并更新部分)补贴资金的机具共计5台,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资金52600元。现对龙泉市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机报废更新及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拨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04月18日-2025年04月25日。如有异议,可向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农机服务站反映,联系电话:0578-7123977。
附件1.龙泉市2025年第一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公示汇总表.doc
附件2.龙泉市2025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示汇总表.xlsx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