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一)水源地简介
1、龙泉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岩樟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龙泉市城区西北部,取水口距城区约11千米,控制流域面积约为119.5平方千米,该水库流域生态环境良好,于2012年底成功创建岩樟溪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域保护范围共计 14.9公里(分别为:岩樟溪 11.6公里,锦溪 1.1公里,大贵溪 1.1公里,肖庄溪 1.1公里);陆域保护范围:岩樟溪 4.25平方公里,其余三条流域均为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 5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岩樟溪 24.8平方公里,锦溪 2.7平方公里,大贵溪 1.7平方公里,肖庄溪 0.2平方公里,共计 29.4平方公里。
2、龙泉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均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位于于龙泉市百步村下游约1km位置,距离龙泉市约13km,瓯江干流均溪的中下游河段。
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域为取水口至上溯1200米水域及均溪三级水库库区;陆域为取水口至上溯1200米水域沿岸纵深50米及均溪三级水库库区沿岸纵深200米。
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域为取水口上溯1200米至均溪三级水库大坝及均溪三级水库库尾上溯2000米;陆域为取水口至均溪三级水库库尾上溯2000米集雨区范围,不超过流域分水岭(不包括一级保护区)。
(二)监测点位
岩樟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在取水点附近处设置监测点位,均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取水口附近处设置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三)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总计29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龙泉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3月份全部达标,达标率100%。若按水量计,则3月份实际取水量为142.16万吨,达标水量142.16万吨,水量达标率占100%(详见下表)。
2025年3月份龙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月份 | 城市 名称 |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 水源 类型 | 当月取水量(万吨) | 达标 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3 | 龙泉市 | 岩樟溪水库水源地 | 湖库 | 27.47 | 达标 | - |
3 | 龙泉市 | 均溪龙泉水源地 | 河流 | 114.69 | 达标 | - |
备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