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2025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龙泉市青瓷宝剑产业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龙泉市青瓷宝剑产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龙泉市青瓷宝剑产业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5年度青瓷宝剑产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科室 | 会同单位/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关于推进剑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 龙泉市青瓷宝剑产业局 | 市财政局 | 《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2号)、《浙江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浙制高办[2024]23号)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必要) | 2025年4月-6月 | |
专家论证(非必要)) | / | ||||||
风险评估(非必要)) | / | ||||||
合法性审查(必要) | 2025年8月 | ||||||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要) | 2025年10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 30 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3.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环节应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4.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应按照《龙泉市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与实施听取企业家意见的暂行办法》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