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丽水市委和龙泉市委关于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和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土地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牵头研究和拟订土地和房屋征收及补偿的相关政策,并提出政策和工作建议。
2.根据政府计划,组织拟定土地和房屋年度征收计划、安置房建设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协助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实施。
3.负责对全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与储备工作的管理、协调、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
4.受市政府委托,协助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开展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5.配合做好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涉及的信访工作。
6.负责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资金的管理及经费的结算拨付等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征储中心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2025年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6118.46万元。
(二)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6118.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344.04万元,增长41.6%,主要是2025年度土地房屋征收与收储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0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7%;政府性基金收入75605.44万元(上年结转17249.52万元),占99.3%。
(三)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6118.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344.04万元,增长41.6%,主要是2025年度土地房屋征收与收储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01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9.31万元,占0.6%;日常公用支出32.91万元,占0.04%;项目支出75626.24万元,占99.3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118.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13.02万元、政府性基金75605.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01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
(五)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3.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3.01万元,增长6.9%。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3万元,占8.0%;卫生健康支出27.84万元,占5.4%;城乡社区支出405.76万元,占79.1%;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占7.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42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71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事业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1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7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405.7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及安置房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8.2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2.2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5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605.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2311.03万元,增长41.9%,主要是2025年度土地房屋征收与收储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75605.44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73855.44万元,主要用于留用地房票专项资金支出,空置房物业管理费,安置房回购项目支出及土地房屋征收及收储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75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支出。
(八)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征储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3.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主要上级部门、兄弟县市同系统工作人员来龙调研考察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际执行了0.37万元,需增加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3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同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征储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龙泉市土地房屋征收与储备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75626.2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5.其他说明事项。
公开说明数据来源于附件套表,若明细数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套表金额单位转换四舍五入造成,不另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