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保护和提高农民生产水稻良种积极性,稳定水稻生产种源,确保我省水稻生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 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文件精神,在龙泉市区域内进行水稻制种,省财政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 100 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
由种子生产企业提供农户实际投售订单良种数量,并经种子生产所在乡镇、街道按规范程序组织申报,对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申报面积投售订单良种数量等通过调查、核实、公示、统计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结算,全市符合2024年浙江省订单良种奖励的制种户有23户。其中杂交稻制种户有17户,制种面积1680.3亩,种子收购数量67256.5公斤,拨付奖励资金134513元;其中常规稻制种户有6户,制种面积974亩,种子收购数量225207公斤,拨付奖励资金135124.2元。订单良种奖励资金通过浙里基财智控一键直达应用场景直接发放,其它通过“一折通”方式发放到经营主体。
现将各水稻制种户的品种、生产面积、投售数量、拟奖励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6日前向龙泉市农业农村局农作物与种子服务站或龙泉市财政局农业科反映。
联系人:金海元 胡莉丽
联系电话:645657、 620458
附件:龙泉市2024年浙江省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xlsx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