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省委、丽水市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龙泉、法治龙泉建设,研究协调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部门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牵头协调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领导管理市法学会、市反邪教协会。
8.落实省、丽水市、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龙泉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等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法委预算包括:中共龙泉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预算。
二、2025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支总预算632.81万元。
(二)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63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09万元,下降4.65%,主要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非必要支出不安排。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16万元,占98.32%;上年结转结余10.65万元,占1.68%。
(三)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63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09万元,下降4.65%,主要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非必要支出不安排。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1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0.98万元,占66.5%;日常公用支出68.98万元,占10.9%;项目支出142.85万元,占22.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2.8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32.8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1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6万元。
(五)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2.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09万元,下降4.65%,主要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非必要支出不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11.28万元,占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7万元,占8.1%;卫生健康支出35.40万元,占5.6%;住房保障支出34.96万元,占5.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368.4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财政拨款数142.8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综治工作经费、安全维稳反邪教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34.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级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数13.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本级及退休干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54万元,财政拨款数主要用于本单位本级、退休干部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9.9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2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68.98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来龙检查指导、兄弟县市交流等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同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市委政法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8.9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4万元,增长6.22%,主要是残保金列支科目调整到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委政法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市委政法委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2.8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正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中共龙泉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