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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 年第一期)

索引号:002656150/2025-62082   生成时间:2025-03-18 11:19:38 发布机构: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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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春节前流通环节专项抽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4类食品,67批次样品开展抽样检测。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4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螨唑、恩诺沙星、二氧化硫残留量。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龙泉小宝水果店销售的香梨乙螨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

龙泉市菊芬家禽经营部销售的桔山鸡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二氧化硫超标

龙泉市杨记食品商行销售临安奶油山核桃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龙泉市杨记食品商行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

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复检结论合格。

四、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1月流通环节抽检结果信息公示表(合格)(1).xls

附件2.2025年1月流通环节抽检结果信息公示表(不合格)(1).xls

附件3.不合格项目的说明(5).docx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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