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龙泉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龙泉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处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审判由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受上级机关委托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7、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和案件督查工作;
8、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陪审工作;
10、完成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泉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2025年龙泉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龙泉市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3716.93万元。
(二)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收入预算3716.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是因为2025年减少了省补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以及安仁法庭建设项目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5.16万元,占93.8%;上年结转结余231.77万元,占6.2%。
(三)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支出预算3716.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92.67万元,下降11.7%,主要是因为2025年减少了省补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以及安仁法庭建设项目经费,同时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9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657.37万元,占71.5%;日常公用支出416.79万元,占11.2%;项目支出642.77万元,占17.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16.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85.1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31.7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99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83万元。
(五)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6.9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是省补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以及安仁法庭建设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2990.61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36万元,占7.9%;卫生健康(类)支出240.14万元,占6.5%;住房保障(类)支出189.83万元,占5.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经费2347.83万元,主要用于法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322.34万元,主要用于法院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43.25万元,主要用于有关法院执行业务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103.8万元,主要用于安仁法庭、八都法庭及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173.3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开展审判执行以外的综合业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7.57万元,主要用于法院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8.79万元,主要用于法院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0.26万元,主要是用于法院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9.88万元,主要是用于法院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9.83万元,主要是用于法院按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74.1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65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416.79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龙泉市龙泉市人民法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情况,再予以调整。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县市部门来龙办案、调研、考察、交流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21.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异地案件数增加,多跨省办案,执行局执行量增大;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用于经批准更新的2辆执勤执法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龙泉市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84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龙泉市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泉市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龙泉市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642.7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5.其他说明事项。
公开说明数据来源于附件套表,若明细数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套表金额单位转换四舍五入造成,不另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是反映法院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是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是反映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是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各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是反映法院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