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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办案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

文章来源:龙泉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7 10:10:43 点击数:

 2024年,龙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秉持法律援助增值化服务理念,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现就本年度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以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经费基本情况

(一)经费来源。本年度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拨款和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的支持。2024年法律援助经费总额为76.1774万元(其中,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下拨经费15万元,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61.1774万元)。

(二)使用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13〕117号)和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司法局《龙泉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司〔2020〕23号)使用规定情况及相关财务制度执行,坚持“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三)使用范围。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费用(包括律师费、值班费、案件质量评估费等直接用于援助案件的费用)。二是法律援助宣传与教育费用(用于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培训等活动)。三是法律援助网络化建设费用(用于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站点建设、优化服务流程、12348法网建设等)。

(四)收案说明及经费具体使用情况。202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34件,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9件(刑事案件193件,民事案件251件、行政案件5件),法律帮助485件。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财行〔2013〕117号)和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司法局《龙泉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龙司〔2020〕23号)使用规定情况,民事案件阶段2210元,侦查阶段1004元,审查起诉阶段1304元,法院审判阶段1808元,法律帮助认罪认罚同一天同一地点同一律师第一件352元,次件起每加一件加100元,值班补贴202元/天。36名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了2024年案件办理,对本年度已办结的案件分四次发放了补贴,共发放各类补贴76.1774万元,其中案件补贴719件66.4138万元,(民事256件30.513万元,刑事案件163件27.106万元,行政案件2件0.442万元,法律帮助298件8.3528万元);其他费用9.7636万包括律师值班、宣传培训、“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信息自动化建设,案件质量评估等费用。1.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拨款的经费使用情况。2024年省级经费拨付到账15万,主要用于案件补贴,其中,民事案件7.735万;刑事案件7.2808万(其中侦察0.4016万、起诉0.9128万、审判5.9664万;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列支了0.0158万)。2.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使用情况。2024年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61.1774万,主要用于案件补贴,案件补贴、认罪认罚、值班补贴、案件质量评估、开展宣传、网络信息自动化等工作;其中民事案件221件22.778万元;侦查案件16件1.6064万元,审查起诉案件9件1.1736万元,审判案件94件17.0452万元,行政案件2件0.442万元,法律帮助认罪认罚298件8.3528万元,律师值班参与活动支出4.444万元,法律援助信息化12348法网服务4.3796万,宣传培训等其他支出0.94万元,9名律师值班期公益评估案件质量81件(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支出了0.0158万)。

经费使用情况列表

收入(万元)

支出(万元)

备注

科目

实际数

科目

案件数

金额

省级财政资金

15

民事案件

35

7.735


刑事案件

侦察阶段

4

0.4016


审查起诉

7

0.9128


审判阶段

33

5.9664

本级司法行政公用经费列支了158元

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61.1774

民事案件

221

22.778

主98、从56

刑事案件

侦察阶段

16

1.6064


审查起诉

9

1.1736


审判阶段

94

17.0452

市外开庭1件

行政诉讼

2

0.442


法律帮助

298

8.3528


案件质量评估

81

值班公益


律师值班(参与活动)

4.444


法律援助信息化

4.3796


宣传培训等其他支出

0.94


资金合计

76.1774

 二、使用经费主要成效

(一)强化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和企业多样化法律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务,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共同富裕。在浙里办全新上线公共法律民生地图,通过构建覆盖全市域“全业务+全时空”“一键找法”智慧法律服务平台,为市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二)紧盯法律服务需求。依托律师、公证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服务力量,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借助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等平台,延伸服务触角,为个人、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对全市273个站点进行业务指导,组织31名公共法律服务站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对273个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

(三)拓宽法律服务途径。依托“12348 浙江法网”浙里办“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之江法云”微信塔群等线上载体,形成实体、网络、电话、终端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无缝对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数字一体化新格局,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共接待来电来访8962人次,共办理各类案件18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3715余万元。

(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根据龙泉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实际需求,逐步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如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等,特别关注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截至目前共接待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事故、劳务纠纷、家庭矛盾纠纷、未成年人案件等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其中为127人提供了法律帮助。

(五)优化服务办事流程。推行“无证明”“容缺受理”“市域内100%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措施,办理的三项省民生实事好评率达99.95%,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步骤,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环节最简、要件最少、时限最短。对于相对简单民事案件,将法律援助受理指派的时限从法定的7日缩减到3日,其他案件也相应的缩减,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及时性。

(六)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构建公、检、法相关部门的协作协同工作机制,做好法律援助咨询、申请转办、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衔接,确保法律援助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各阶段有效对接。法律援助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刑事帮助和辩护678件(其中认罪认罚485件)。

(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在办案中,要求服务人员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和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编制了《龙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归档指引(民事卷)和(刑事卷)》,注重案件质量监管,对于已办结的案件,中心将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以及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以确保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执行。今年随机抽查了80余个案件,占单体案件的31%,合格率达良好以上。

(八)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讲好唱响”工程。精心策划法律援助“八进”(农村、社区、企业、工地、园区、学校、军营、网络)等生产生活现场活动,为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31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0余份,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向全市发送了法律援助宣传短信2.8万余条。

(九)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上进一步优化涉企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窗口服务+团队支持”模式,配套咨询、指引、诉求等服务机制,打造增值法治服务工作闭环。2024年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380余次,处理各类涉企业纠纷240余件,深入开展《刀剑合规产业指引》宣传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解答咨询80余人次。

 三、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2024年龙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经费使用上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了每一笔钱都用在法律援助工作中。通过合理的经费分配和有效的使用,积极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通过构建覆盖全市域“全业务+全时空”“一键找法”智慧法律服务平台,为全市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龙泉市司法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