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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申请条件

索引号:00265645X/2025-61913   生成时间:2025-02-26 15:18:58 发布机构: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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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户申请条件

龙建设〔2024〕1 号:龙泉市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 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分认定改造对象。在动态鉴定确认农村危房及建立 健全危房档案基础上,区分认定 4 类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和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根据市民政局按月提供的农村困难家庭清单,市建设局会 同属地乡镇(街道)根据清单按月核对农村家庭信息动态变化情 况,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并实施救助。对经过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 危房改造实施即时救助,并纳入省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计划, 实际完成任务的,按照省级补助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以“当 年改造、次年补助”的方式下达。对经过认定的农村其他危房, 各乡镇(街道)对鉴定等级为 D 级的危房应迅速制定撤离方案, 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解危处置。对 C、D 级危房遇台风、暴雨 等恶劣天气,及时组织巡查防控。同时要建立健全房屋基本信息 录入档案,做好危房巡查防控记录,信访投诉、检查监管等台账 资料,实行常态化、网格化、规范化管理。

1、在城市规划区外,房屋拥有合法产权,经鉴定为危房,且该危房产权人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进行维修加固, 经验收合格的房屋。

2、集体土地上危房拆除重建必须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并按《龙泉市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暂行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13〕 13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困难家庭改造对象资格认定

龙建设〔2024〕1 号:《龙泉市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 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在动态鉴定确认农村危房及建立 健全危房档案基础上,区分认定 4 类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对象 和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根据市民政局按月提供的农村困难家庭清单,市建设局会 同属地乡镇(街道)根据清单按月核对农村家庭信息动态变化情 况,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并实施救助。对经过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 危房改造实施即时救助,并纳入省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计划, 实际完成任务的,按照省级补助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以“当年改造、次年补助”的方式下达,乡镇(街道)应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 和改造方式分类分级补助,切实解决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 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问题。 危房改造中,因各种因素造成农村困难家庭无法自 已实施改造的,经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同意,报市建 设局批准后,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或在乡镇(街道) 监管下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实施,财政补助金额拨付至实施主体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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