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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273/2025-61277 生成时间:2025-01-08 16:38:59 发布机构:龙泉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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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4年度龙泉市农业农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142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76631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泉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严格遵循《条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和网上咨询答复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致力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共发布公文247件,其中主动公开101件,办理提案建议信息33件(重点提案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84件。除公文发布外,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2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把信息内容审核关,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特别关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泄露等重大问题,加强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我局围绕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民生关注的热点开展政府信息工作,同时加大关于“三农”工作政策的信息公开范围,公开信息更及时、细节化,提高政府信息的实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龙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同时运用“掌上龙泉”微信公众号、天下龙泉APP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让人民群众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获取信息。我局现以龙泉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按时更新各个栏目的信息,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信息。

(五)监督保障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监督,严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并加以整改和落实,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及时更新《龙泉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贯彻了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定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脚踏实地地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但依然存在有待改进完善的地方: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效率还有提升的空间,各科室间的信息整合与协同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二是存在公开后更改补充内容的情况,信息公开规范性还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普及面,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项政府服务职能,方便公众行使知情权,更便捷的获得政务信息。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增强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对各科室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开工作规范性指导,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政府信息审慎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但在此基础上要严格把关,对不能确定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确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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