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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735255207/2024-41376   生成时间:2025-01-06 15:44:48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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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严格遵循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标准,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贯彻政务公开相关条例,稳步推行公开制度,持续优化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力保障信息公开的监督效能,强化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推动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198条。

在重点领域中设置了政策文件、生态环境质量、监督检查、环境管理、行政许可等版块。其中,发布政策文件2条,生态环境质量25条,监督检查信息15条,其中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移出的公示、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信息公开等内容;发布环境管理信息22条,其中包括龙泉市地表水质量状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以及2024年龙泉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等内容;发布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122条;

部门版块中发布生态环境分局公示公告12条,内容包括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龙泉市“五水共治”C类问题销号公示以及2024年龙泉市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整治完成情况的公示等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规范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切实强化答复指导工作,确保各部门在信息公开答复过程中保持口径一致,杜绝出现答复内容相互矛盾或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等不良现象,保障公民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公信力,维护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与权威。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政策文件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遵循“应公开尽公开,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发布与民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同时,持续优化信息发布预审机制,重点筛查涉及公民隐私的内容,如联系方式、证件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保证公开信息既满足公众知情权,又严守法律红线,做到合法、合规、安全、准确地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严格依据上级指示,于规定时间内迅速完成相关信息的整改任务,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稳步发展,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与规范性,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验。

(五)监督保障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组建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在浙江龙泉政府网上定期公开信息,形成规范发文流程。202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已初显成效,但仍存在若干短板。一方面,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尚需强化,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与业务实操方面的能力亟待提升,以更好地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为解决这些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信息公开任务清单与进度跟踪制度,明确各科室每月需公开的信息类别与具体内容,由办公室跟进信息收集、审核与发布进度,确保信息按时、足量公开,拓展公开工作的广度。

二是开展专业培训。邀请生态环境领域专家与政务公开资深讲师,每两个月举办一次政策解读与业务实操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环境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与技巧,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激励工作人员提升专业素养。

三是建立交流平台。搭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与定期分享会,鼓励工作人员分享工作经验、问题与解决方案,同时收集整理优秀案例集供大家学习借鉴,促进共同提升应对专业性要求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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