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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龙泉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25-61656 生成时间:2025-01-23 16:42:31 发布机构:龙泉市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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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龙泉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龙委发〔2019〕2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龙泉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新增市属企业25家,注销市属企业3家,截至2023年底共有市属企业149家,其中五大核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125家,金融投资类企业3家,经开区管委会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1家,参股企业20家(相关财务数据未纳入我市监管范围)。

截至2023年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471.53亿元,同比增长30.25%;负债总额332亿元,同比增长43.59%;净资产139.53亿元,同比增长6.68%;资产负债率70.41%,同比增长6.54个百分点;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61亿元,同比增长94.02%;利润总额-0.96亿元,同比增长0.91%。

 

2023年度龙泉市属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

单位:亿元

序号

一级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1

龙泉市国资控股有限公司

135.94

79.38

56.56

6.68

2

龙泉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87

157.18

45.69

4.04

3

龙泉市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5.19

28.43

6.76

2.62

4

龙泉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87

14.54

6.33

0.25

5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

72.84

50.90

21.94

1.04

6

金融投资类企业

2.32

0.06

2.25

0.01

7

经开区管委会出资企业

1.5

1.51

-0.01

0

合计

471.53

332

139.53

14.61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总量和分布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合计186.70亿元,较上年增长10.08%;资产负债总额5.48亿元,较上年增长26.27%;净资产181.22亿元,较上年增长9.65%。其中行政单位资产76.85亿元,占总资产41.16%;事业单位资产109.85亿元,占总资产58.84%。

2.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合计186.70亿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占比较高,分别为:公共基础设施127.13亿元,占比68.09%;流动资产20.81亿元,占比11.15%;固定资产19.99亿元,占比10.71%;在建工程15.97亿元,占比8.55%。

2023年度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构成

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资产构成

资产金额

资产总额占比

1

公共基础设施

127.13

68.09%

2

流动资产

20.81

11.15%

3

固定资产

19.99

10.71%

4

在建工程

15.97

8.55%

5

保障性住房

1.37

0.73%

6

长期投资

0.49

0.26%

7

无形资产

0.91

0.49%

8

长期待摊费用

0.019

0.01%

9

政府储备物资

0.016

0.009%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1

0.001%

合计

186.70

100%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截至2023年底,龙泉市土地总面积456.62万亩,各地类情况为:耕地面积31.39万亩,园地面积2.86万亩,林地面积393.11万亩,草地面积1.17万亩,湿地面积0.11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7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5.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17万亩,其它土地6.89万亩。

2023年供应建设用地111宗,供应土地面积2910.5亩。全年垦造耕地累计验收3291亩,建设用地复垦累计验收166亩。2023年以来,完成22个批次建设用地组件上报,总面积2021亩。

2.矿产资源。截至2023年底,龙泉市共有持证矿山19家。按开采矿种划分,开采铁、金银、铅锌、萤石、叶腊石、方解石等甲类矿产矿山16家,乙类矿山矿产2家、水气矿山矿产1家。从发证机关来看,省级发证9座,市级发证3座,县级发证7座。按生产状态划分,正在开采矿山4座,停产15座,停产原因主要为矿山处于基建期、停产整改、长期停产等。按开采规模划分,大型矿山4座、中型矿山2座,小型矿山13座。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要求建设的13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2023年开采矿石总量14.69万吨,2023年税收总额4513.9万元。

主要矿山有浙江佳和集团有限公司龙泉铅锌矿、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八都萤石矿、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叶腊石矿,其他矿山企业规模较小。

3.水资源。截至2023年底,龙泉市水资源总量(含地表水和地下水)29.8648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降低19.3%,常住人口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1922.08立方米。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0.2637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0.0998亿立方米。年总用水量0.9073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占69.9%,林牧渔畜用水量占1.3%,工业用水量占7.4%,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占12.1%,城镇公共用水量占6.9%,生态环境用水量占2.4%。水资源利用率为3.0%。

4.森林资源。截至2023年底,龙泉市林地面积391.41万亩,其中森林面积386.93万亩,森林覆盖率84.74%;龙泉市活立木总蓄积2519.61万立方米。龙泉市国有林地面积9.07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2.3%,国有林木蓄积67.9万立方米,占全市总蓄积的3%。龙泉市国有林场1个,经营面积2.67万亩。2023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143宗(包括临时用地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713.5亩,其中使用国有林地面积13.8亩。龙泉市国有林地面积9.07万亩,其中凤阳山保护区62794亩,国有林场24625亩(山坑18249亩),林科院1141亩,部分乡镇林场2000余亩。

5.自然保护地情况。截至2023年底,龙泉市自然保护地共2处(国家公园和自然遗产不计在内),总面积259.95平方公里(其中部分类型自然保护地间区域重叠,存在面积重复计算的问题)。其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256.3平方公里;森林公园1处,面积3.65平方公里。国家公园试点1处,面积252平方公里;自然遗产1处,11.86平方公里。

二、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开展“结构布局提优行动”,注入发展新动能。

一是聚力主业优化,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深入指导五大核心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研究制定公司三年发展规划和二、三级子公司营收渠道、开发运营方案,因地制宜拓展业务板块,形成补充主业的多种经营模式。同时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累计注销“僵尸”企业28家,进一步优化了集团公司管理层级,促进市属企业瘦身健体。2023年度市属企业资产总额471.53亿元、营业收入14.6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26%、95.59%。

二是聚力资产盘活,充分发挥资产效益。按照国有资产“四个一批”要求,结合2022年开展的国有资产整合集中攻坚行动的成果,通过梳理整合、改造提升等方式推向市场。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市场化出租模式,2023年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实现8689.58万元。同时通过“利用一批”方式,推动资产共享,持续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如文旅公司与浙江君兰文旅公司联合打造“西街宿集”,谋划以“宋韵”和“剑瓷”文化为代表的沉浸体验式文化空间,累计接待游客超26万人次。

三是聚力“两山”转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着重发挥两山集团、乡村振兴发展公司等开发经营主体功能,做大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基本盘”。如两山集团与市级强村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了“龙泉市强鑫农业发展公司”,揭牌运营“龙泉市三宝馆”实体店,并组建成立集“源头端+生产端+品牌端+销售端”于一体的“浙江龙泉仙境灵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组建的19家乡村振兴发展公司作为乡镇(街道)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和融资平台,积极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通过做强做大乡村振兴发展公司,提高项目投融资能力。2023年度19家乡村振兴发展公司资产总额突破1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69万元,净利润79.68万元。

2.开展“深化改革提速行动”,打造现代新国企。

一是完善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完成113家市属企业党章进章程,督促指导五大核心公司进一步梳理公司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在做好集团公司内设机构调整优化的同时,实现各级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加快形成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

二是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印发国有企业人员分类处置、二三级企业定员、岗位设置和工资管理等制度文件,完成市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工作,规范实施市场化用工机制。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实行薪酬差异化分配,集团公司负责人实行年薪制,中层及其他岗位实行以岗定薪,合理控制薪酬系数,同时选取15家企业开展全员绩效考核试点,加快完善市场化导向的新型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三是拓宽企业营收渠道。推动市属企业增强市场主体意识,加快市属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如国控公司拓展大宗商品贸易,实现营业收入0.8亿元。城发集团加快推进砂石、建材贸易销售,年销售额实现1.22亿元。两山集团持续高效运营“龙泉剑瓷商城”平台,强化“天下龙泉”品牌系列产品研发,推动“丽水山泉”水经济品牌建设。文旅公司积极开发“龙泉青瓷博物馆”品牌文创产品18款,利用“线下”+“线上”方式推进文创产品销售。经开集团深耕资产租赁业务,全年经营性资产收入0.49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3.开展“融资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服务新担当。

一是强化项目建设,发挥国企主力军作用。围绕城市基础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紧扣服务全市重大战略和民生保障需求,积极投身项目建设。2023年市属企业承担项目建设42个,总投资308.14亿元,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水利水电及民生保障等方面,其中重点推进浙大路安置房、南秦安置房、凤起路安置房、水南未来社区等项目攻坚,统筹推进芳野小微园三期、大汪区块、安仁昌文区块等五大重要区块空间拓展。2023年度市属企业完成重点项目投资47.2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57.53%。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2023年4月,城发集团成功获评主体信用等级AA,成为继国控公司之后我市第二家获AA级资质的市属企业。印发《龙泉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相关业务竞选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市属国有企业融资业务竞选机制,防范融资风险和廉政风险。2023年度市属企业完成市场化融资75.5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88.77%。

三是加强对外合作,探索共赢新模式。鼓励支持市属企业与省属企业、“头部企业”等开展项目合作,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吸引撬动更多外来资本参与投资。如国控公司深入风电等新能源的开发与合作,完成浙江科博乐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整体收购。城发集团积极探索“地方国企+省属国企+民营企业”和“地方国企+省属国企”联动开发模式,与山西四建、德信地产联合开发水南未来社区项目和凤起路拆迁安置房项目,争取入股资金上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4.开展“监管效能提质行动”,构建监管新格局。

一是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按照国企改革和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的要求,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2023年印发国企人事管理、采购管理、投资监督、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薪酬考核等制度文件12份,占总数的40%,加快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

二是智慧国资平台不断升级。完善国资国企数字化系统、国资资金管控系统、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系统,上线不动产租赁系统等,推动数字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利用资金管控系统、不动产租赁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加强企业大额资金、资产出租等管控。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112家国企共计242个银行账户纳入系统监管,完成不动产租赁系统房产信息录入2299条,共计资产671宗。

三是考核督查体系加快建设。修订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办法,根据市属企业功能定位,深入推进“一类一策”“一企一策”考核模式,合理分类设置Ⅰ类和Ⅱ类市属企业考核指标和权重,构建以出资人为主导的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资监管制度落实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在企业完成自查后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抽查企业16家,排查出问题224个,并督促企业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一是健全资产管理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行“国家统一所有、分级分层分类管理”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编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监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印发《龙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和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完善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从源头上加强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财政承受能力等合理配置资产。

三是构建资产监督体系。推进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抓好审计问题整改,针对审计提出的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资产配置处置机制不够完善、低效闲置资产盘活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和行政事业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推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2.细化资产管理举措,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一是大力推进资产家底盘点常态化。为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以及盘活闲置资产的现实需要,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和分布。同时,注重现有资产的功能挖潜和修旧利废,明确到期但仍具有使用价值且能安全使用的资产要继续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以最精简的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对到期后难以利用的资产,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委托龙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推动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二是全力开展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结合资产清查、资产月报、年报等工作,持续迭代更新国有资产管理云服务应用“资产共享云”,积极推进资产云移动端“浙里资产”应用,加强核算入账和登记管理,推进全口径、全生命周期、全员管理模式,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2023年度全市168家单位依托“资产云2.0”平台进一步梳理了资产账,摸清了“家底”,为管理决策和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合力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重点聚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明确和落实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积极组织主管部门对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储备资产、文物资源、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入账情况进行自查,截至2023年底,全市公共基础设施127.13亿元,占资产总额68.09%,同比减少0.24%,其中:交通基础设施125.22万元,同比减少1.01%;水利基础设施0.08亿元,与上年持平;市政基础设施0.88亿元,同比增长41.94%;其他公共基础设施0.95亿元,同比增长313.04%。

3.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守牢资产管理防线。

一是建章立制优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通知》,重新调整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指标,强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与单位履行职能或事业发展相匹配,结合存量控制增量,厉行勤俭节约,从制度源头管控资产配置行为。

二是从严从紧编预算。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有资产存量和使用绩效等情况,完整、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与资金预算同步申报、审核、批复,对超出资产配置标准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资金。严格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全部上缴财政非税待清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出让、出租等处置收益上缴共计9335.87万元。

三是共享共用助盘活。坚持厉行节约,推动闲置资产在单位内部和其他单位之间调剂和共享共用,有效杜绝资产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3年度调剂使用资产原值4556.35万元。积极探索线上公物仓建设,印发《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线上公物仓”实施办法(试行)》,依托资产共享云系统,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以及达到使用年限经简单修复后可继续使用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促进可持续再利用,做到减少浪费、经济节约,推进资产共享共用。

四是规范处置防流失。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按照“财政(国资)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资产管理体系分级审批,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效率,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度,通过“资产云2.0”线上及线下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及临时机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和备案166批次,涉及资产原值11299.55万元,上缴固定资产处置收入169.41万元。

4.坚持民生服务优先,发挥资产保障作用。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同时强化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工作性质相近、业务内容相接的原则,2023年度完成科技局、团市委、青创办、妇联、人才交流中心等11处办公用房的整合调剂工作,共计11758.86平方米。坚持以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合理配置资源为出发点,持续推进“一张网”管理公务用车,加强执法用车、事业单位用车监督指导,实现公务用车调度、监督、管理一体化、信息化、可视化。

二是强化资产盘活,提升资产效益。按照 “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即利用一批、改变一批、出让一批、出租一批,制定《龙泉市存量国有资产(资源)2023年盘活实施方案》,对存量国有资产(资源)分层分类进行盘活,积极拓展资产变现通道,有序增加财政收入。2023年度完成华数传媒股票转让、存量闲置资产、停车泊位经营权、河道疏浚经营权出让等工作,盘活金额约10亿元。探索建立“国有化供给+市场化运营”模式,将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资产经营权划转至文旅公司,由文旅公司联合浙江君兰文旅公司打造“西街宿集”,以资源整合、业态激活、文化重塑的方式,带动整体街区市场化运营。

三是强化资源统筹,提升资产绩效。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提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础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新建、租赁、国资调剂等举措,新增公办幼儿园6所,新增学位1825个,优化调整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平稳完成6所小规模学校布局。有序推进中医院迁建、康宁医院、妇幼保健院、谢氏骨伤科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盘活一批国资用房,围绕“健身+阅读”融合发展模式,建成投用城市书房16个、百姓健身房10个、朗读亭和共享书柜15个,居民阅读指数从84.5%提升至91.0%。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统筹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提升空间治理水平。

一是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以项目为导向,坚持多规融合,统筹布局各类设施,近期建设项目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无缝衔接,严控开发边界,边界外统筹布局,做好空间预留。做深做细“一江两岸、一核四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四大区块(河山田、武潭临江、火车站前商贸区、剑川大道北沿线)详细规划。同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完成道太乡源口等四个村庄规划编制。充分挖掘城市金角银边合理规划利用,结合“三生空间”功能布局深入挖掘边角地、夹心地,编制《龙泉市城区土地开发功能引导方案》。

二是高质量抓好规划实施管理。2023年度组织翁仁三期地块建设项目等31个项目方案会审。出具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与用地红线14宗。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2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69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8件。完成瓯江花园二期、龙商鞋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等36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涉及用地面积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停车位约4093个。

三是高质量做好项目国土空间谋划。项目跟着空间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充分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保障大汪、岭后、项坊等产业空间和武潭临江、下宫头、河山田等城镇有机更新空间;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在国土空间“一张图”系统上报,全方位保障项目建设的空间和指标。谋划百山祖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和联动发展区范围内的资源和空间的评价和识别,以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空间谋划,高质量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实践试点工作。

2.落实资源保护“最严”举措,守牢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终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国考”“省考”。

二是持续推进“田长制”“林长制”建设。出台《龙泉市“田长制”办公室运行管理办法》等六项配套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推动“耕地智保”场景运用,持续加强村级巡查员队伍建设与工作考核,以“技防”+“人防”实现耕地监管全覆盖。高规格召开2023年度总林长会议,县级林长巡林率100%,各级林长巡林1.46万次,护林员巡护15.05万公里。

三是全力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对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3年遥感监测图斑,抓好点位全覆盖排查。每个点位逐一明确整改路径、时间节点,逐个图斑明确责任人,逐个攻坚、逐个销号。国家预判耕地流出应整改面积4305.54亩,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完成整改核实保留耕地面积3480.9亩,对无法整改的824.64亩予以异地补划,补划面积1523.96亩,超出应整改目标。

四是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摸排,掌握各类永农划定不实问题,形成永农划定不实数据库,将下发2076亩永久基本农田内非耕地和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相结合,分类处置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方案。

五是常态化抓好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瓷土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出台《龙泉市瓷土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编制《龙泉市瓷土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瓷土)和生产加工,开展联合巡查50余次。查处非法开采瓷土案件4宗,罚款14万元。耕地保护“零新增”攻坚行动,2022年新增问题28个全部整改,2023年卫片执法违法上报问题18个,已整改10个,未整改8个问题加速处置中。

3.深入推进资源整治保护,擦亮生态美丽底色。

一是全力推进省级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2023年度共计入库“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项目12个,耕地连片面积1.03万亩。新立项龙泉市兰巨乡独田村片、桐山村片两个千亩9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总面积3564.468亩,预计整治后连片耕地面积3245.583亩。2023年已验收建设用地复垦项目35个,新增农用地面积293亩,已立项在建项目59个,规划新增农用地面积717亩。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上报省级审批(龙泉市兰巨乡等4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龙泉市小梅镇黄南村等6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是全力打好瓯江山水工程收官之战。龙泉市瓯江山水工程涉及9个工程子项目,包括森林生态保护工程项目3个,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5个,土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7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95亿元,地方财政资金1.6亿元,社会资本资金0.23亿元。2023年已完成总投资1.7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完成投资8536.5万元,执行率97.3%。

三是全力推进森林示范工作。成功申报省级“一村万树”示范村4个、“森林城镇”1个、“森林人家”1个、保护地融合发展村1个,昴山古道入选浙江省一级古道,获评全省林业重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4.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赋能经济发展建设。

一是重大项目稳定保障。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北延线项目、竹垟一级水库、322国道工程、528国道改建工程等重大单独选址项目报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1206亩。保障岭后区块、生态产业平台以及棋盘山西入口区块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完成2021亩计划指标农转用报批,执行率100%。

二是土地出让有序供应。科学编制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出让供地29宗790.15亩,其中住宅用地3宗76.44亩,工业用地23宗655.4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宗58.27亩,划拨供地84宗2120.10亩。

三是“五未土地”加快整治。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完成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2527亩,完成率137.9%,已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682亩。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完成处置2185亩,完成率541%,排名全省第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656亩。

四是批后土地有力监管。开展全市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排查梳理,对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改变用途及逾期未复垦等违法情形全面整治。开展瓷土整治、矿山和机制砂整治,整治后编制“一地一方案”,进行土地复垦、开发等,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地,确保自然资源高效利用。

五是增汇试点有力推进。首创“山海协作”碳汇生态横向补偿机制,完成全省首单“林木碳汇价格指数保险”,发放丽水首批竹木产品碳标签,助力法院成功办理龙泉首例认购林业碳汇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开发“浙林碳汇”1.37万亩2.76万吨,新增碳汇交易4笔21.28万元,制发碳汇权证1108本,发放贷款1.06亿元。

5.持续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做好民生权益答卷。

始终将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我市自然资源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

一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印发《龙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测群防员培训率达100%。指导各乡镇(街道)认真开展汛期“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2023年联合技术单位排查463处点位,发现隐患24处,已全部整改。全面启动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提能升级三年行动工作任务(2023—2025年)。与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黄色预警9次,发送预警短信6380条。龙泉市“6·20”剑池街道滑坡避险案例入选202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十大案例。2023年度列入地质灾害避让搬迁60处,搬迁142户582人。

二是深化不动产智治改革。2023年“不动产+公证+税务”一件事累计办理860宗。推进信息系统子场景贯通应用,不动产登记网办150个事项实现最大精简,累计完成业务办理16251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理各类业务76727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060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941份。完成“康宁小区”等138户及三田公司不动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和20件难办件处置化解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地理信息测绘工作。完成350平方千米一般要素更新工作,其中城镇空间132平方千米,农业空间218平方千米,完成全域3044.8平方千米重大要素每季度更新工作。通过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V2.0-地信智服-测量标志管护系统,生成年度巡查和维护任务,共完成巡查任务91次,共安装测量标志二维码63个,建立测量标志属地化管理新模式。完成2023年全市域基础控制网建设,新增埋设40个水准点。办理使用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1件,提供非密测绘成果的服务事项109件,其中累计提供新型地理信息成果-实景三维数据2次。

四是迭代升级“益林共富”。建设“一画像、两平台”及“碳汇小程序”,作为全省首批地方特色数字化应用接入“浙农富裕”活权促富子场景,入选全国《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盈利能力不够强。目前我市国有企业数量较多,总体规模较小,存在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企业盈利水平较低等问题,造血功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优质资产不够多。经全面深入排摸,国有资产总量仍然不大,经营性资产占比较低,优质资产偏少,处置盘活难度较大。三是人才储备不够强。国有企业尤其缺少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项目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企业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一是资产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观念。同时资产管理人员以兼管、辅管为主,专业化和专职化程度不高。二是基础管理工作不够扎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不同步,资产盘点清查不到位,资产的增减未及时在财务账上反映。三是资产利用效率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房屋、土地、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存在不同程度的闲置浪费情况,资产利用率不高。线上公物仓管理模式刚刚建立,全市闲置国有资产还未完全纳入线上公物仓,需进一步加大线上公物仓推行力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一方面要素保障能力不足。根据前期对接梳理的年度需用地保障项目清单,2024年我市地方计划指标需求较大,虽已积极争取,受下达年度计划指标总量的限制,难以一次性完成所有项目用地保障。另一方面耕地保护承压较大。本轮规划期内,我市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为30.53万亩,2023年耕地保有量达31.4万亩(仅高出任务目标0.87万亩),由于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需求,维持耕地保有量达标任务较重。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聚焦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攻坚行动。

一是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指导督促五大核心公司动态优化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进“集团化管控、板块化运营、专业化发展”公司治理,及时清理无业务、无贡献、无法实现功能的空壳企业和长期亏损企业,真正实现集团化转型。

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聚焦“市场化”推动员工能进能出,建立末位淘汰机制。聚焦“契约化”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全面推行任期制和竞聘上岗,按照岗位和能力定期“对号入座”。聚焦“差异化”实现工资收入能增能减,全面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实现以岗定薪,按绩取酬,激发员工队伍活力。

三是进一步加快经营性业务拓展。督促五大核心公司在拓宽已有的经营性业务市场份额的同时要主动“走出去”,寻找新“商机”,聚力打造具有龙泉特色的经营性企业,全力推进兰巨现代农业观光园、龙泉市“三宝”馆运营,加快形成屋顶光伏、建材贸易、瓷土研发等特色品牌矩阵,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2.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实施国资布局优化攻坚行动。

一是持续做强主营业务。按照“主业归核、资产归集、产业归位”的思路,推动资源向主业集中,精准定位企业主业范围。国控公司聚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新型服务业等业务板块。城发集团聚焦城市开发运营、项目建设等业务板块。两山集团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转化、电商平台开发运营等业务板块。经开集团聚焦经开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工业地产开发建设等业务板块。文旅公司聚焦文旅项目开发运营、文旅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板块。

二是持续推进产业布局。按照主业聚集化、业务专业化原则,深入推进二三级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研究制定二三级公司撤并方案,优化调整二、三级公司管理架构,打造一批适应未来竞争、面向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属企业。加快推进林业发展公司实体化运营工作,将城发集团下属名城保护公司划转至文旅公司等。

三是持续优化资产配置。积极推动优质资源、资产向市属企业聚集,壮大企业资产规模、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按照市场化和“成熟一个、盘活一个”的原则,充分发掘全市潜在的可盘活资产(资源),如水电站、乡镇闲置校舍等。同时,企业要通过盘活资源 、合理配置、精细管理等,提升利用率和配置效率,将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企业发展的竞争优势。

3.聚焦发展全局,深入实施保障服务能力攻坚行动。

一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2024年市属企业投资项目64个,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47个,计划投资总额70.37亿元,进一步强化市属企业项目建设攻坚意识,抓进度、提质量、保安全,加快推进水南未来社区、浙大路安置房、兰巨大汪区块、安仁昌文区块等重点项目的高水平建设,高效推进城东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南大洋综合服务中心工程等新建项目。

二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加快在县域投融资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决策部署,重点在于强化融资项目前期谋划和包装,全力打通项目全周期管理,加快形成规划在前、同步推进、同步介入的投融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市属企业融资规范性指导意见,设立风险准备金账户,防范化解市属企业债务风险,切实增强投融资能力。

三是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依托“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鼓励支持市属企业立足本地特色资源和特色产业,通过探索基金投资、并购重组、股权合作等,与央企、省属企业、头部企业、高校院所等开展合作,“以投促引”带动优质产业、科技、人才项目引进。经开集团要充分发挥萧龙科创园、平湖飞地产业园等市外“飞地”项目的“桥头堡”功能。国控公司持续深入光伏、水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合作。文旅公司要引进优质的市场主体龙泉旅游资源的运营开发。

4.聚焦协同联动,深入实施国资监管效能攻坚行动。

一是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在原有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持续完善,印发《龙泉市属国有企业融资规范指导意见》《龙泉市行政事业单位“线上公物仓”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突出对“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对外投资、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堤坝。

二是健全分类考核机制。根据企业功能分类,优化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深入实施“一类一策”“一企一策”考核模式。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功能类企业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下,重点考核服务全市重大战略和完成功能任务等能力。

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指导五大核心公司加强债务、金融、投资等重点风险防控监测。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建立落实债务风险监测季度报告、债务和资金情况月报制度,及时跟踪、预警,确保不发生债券违约。同时利用债务置换、坏账核销、资产注入等方式优化资产结构,缓解债务压力。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健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重要环节、重点类别资产管理办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格局。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部门单位直接支配”的原则,坚持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类型监督协同发力,健全监督力量整合、监督结果运用、监督成果共享机制,监管合力。同时加大对国资监管制度落地执行的督查检查,确保国资监管制度落地见效,提升国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强化责任压实,提升管理水平。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力度,切实增强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强化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和约束。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根据资产管理岗位职责要求配备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夯实基础管理,注重管理质效。深入开展数字化资产管理建设,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模块嵌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模块办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业务。结合资产共享云建设平台,充分利用线上公物仓模块,实现数据共享、互通互联。全面清查梳理低效闲置国有资产,建立全市国有资产数据库,健全国有资产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及时掌握国有资产底数及使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健全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做好历史资产入账、计提折旧以及在建工程转固等工作。

4.加大盘活力度,激发资产活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线上公物仓推行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可重复使用的资产纳入线上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调剂共享,推进全市资产共享共用,充分发挥资产价值,提升使用效能。做大做强可利用的优质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医疗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环境治理等民生领域的保障作用。重点加大对房产、土地等资产的盘活力度,充分利用全市国有资产数据库,根据不同资产特性、状况,结合“四个一批”盘活要求,储备一批可盘活资产清单,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灵活性的资产盘活方式,切实提高闲置资产利用效益,有效增加财政收入。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提升执法效能,扛牢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职责,运用数字赋能手段,开展常态化巡查。推进违法用地问题整治整改、历年督察问题核销,加强“违建别墅”“零新增”等专项整治,严打生态红线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非法采矿。加大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水违法行为,落实好巡查责任。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审批“一件事”改革新模式,严格实行水土保持行政许可。

2.强化要素保障,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基。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部门协同,靠前指导项目用地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加强指标调剂对接,全力保证土地性收入。着力推进水经济发展,强化取水贷推广,深化“水利+金融”联动服务,充分发挥农商银行网点覆盖广、人员配置多的优势,积极探索“取水贷”向山塘水库、农业灌区、取水企业、饮用水项目等主体的推广。

3.加强资源保护利用,推动现代化品质龙泉建设。规范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全面整治违法情形。全力推进批而未供消化、闲置土地处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提高土地亩均效益。实施项目用地全过程管理,加快工业项目招商,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全力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2024年清理疫木24万株,保护古松树及重点区位松树4.15万株,实现面积、株数、疫点“三下降”。

4.统筹推进综合整治,腾挪高质量发展空间。紧抓“多田套合”,推进永农集中连片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梳理历年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资源底数,做好评估认定准备。新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四季度套合率有增量。探索项目实施范围调整,满足省级项目要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力争完成林权流转1.4万亩,新增新型经营主体11家。

5.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奋力打赢项目攻坚战。加快资金支付、工程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持续推进林业增汇试点县建设,谋深做实国家储备林项目,推进竹初加工点、锯板中心、竹木加工联合体建设,实现林区道路、灌溉、防火等基础设施大提升、综合智能管理能力大升级,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产业链无缝衔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更新升级,开展八都灌区创建工作。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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