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科室要按照时序进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科室要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有关规定,对决策过程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5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项目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龙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7日
附 件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1 | 《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龙泉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 |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6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的通知》(浙科发高〔2023〕55号)等文件精神。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2025年1月-3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5年4月 | ||||
提请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5月 |